EP102 2026讓能源轉型走進我們家-今年選舉,我們可以向縣市長候選人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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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秘書長 高茹萍
共同主持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副理事長 張雅惇
一、讓能源轉型走進我們家
《2026民間版能源轉型白皮書》,草稿檔:
大家好,歡迎收聽《2026民間版能源轉型白皮書特輯》!談到能源轉型,大家可能會先想到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儲能設施與電網升級等議題。但今天,我們想進一步探討的是: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每個人又能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TRENA從去年開始編撰民間版《能源轉型白皮書——從能源選民到能源公民》。去年適逢TRENA成立十週年,今年則是台灣能源轉型十週年,也恰逢選舉年。因此,我們將於今年10月15日正式舉行記者會,發布這份白皮書。我們希望將民間長期累積的實務經驗與政策建議,整理成一份不僅容易理解,更能引導大眾付諸行動的白皮書,讓能源轉型不只是政府與產業的責任,更能成為每一位公民都能參與的行動。
去年的白皮書比較著重於能源政策的回顧與檢視;今年適逢地方選舉,我們特別新增了「地方政府能源轉型」專章,探討地方政府在能源轉型中可以扮演的角色。為什麼要特別在選舉年關注這個議題?今年之後,因為統籌分配稅款制度調整,地方政府未來將有更多財政資源與空間,可以思考如何推動符合在地需求的能源轉型。從學校、市場屋頂、老屋節能,到社區防災、綠能參與式預算,能源轉型其實就在每個人生活的地方。
我們期待,居民不只能共同討論地方需要什麼樣的綠能,也能參與公共資源的分配與決策,讓能源轉型的成果真正回到社區。今天,就讓我們一起翻開這份白皮書,把它當作一本實用的行動工具書。身為選民,我們可以從中思考:今年選舉時,該向候選人提出哪些問題?而選舉結束後,我們能一起做些什麼?透過這份白皮書,讓能源轉型成為地方治理的重要議題,也讓每一位公民都能從一張選票出發,將對能源未來的關心帶進日常生活,共同打造更永續、更具韌性的城市與社區。
從生活出發,讓能源轉型走進地方
今天,我們想先從自己生活的地方出發,重新盤點能源轉型與日常生活的關係。夏天住在頂樓,屋子熱得像烤箱,冷氣不停運轉,電費卻讓人心疼;颱風來襲,社區突然停電,我們第一個想到的可能是:手機還剩多少電?附近獨居的長輩該怎麼辦?這些看似平常的生活問題,其實都與能源息息相關。再看看每天經過的學校、市場和活動中心,這些公共建築的屋頂,除了遮風避雨,是不是也能設置太陽光電,成為在地的發電來源?平時降低能源支出,災害發生時,也能提升社區的應變能力,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更多支持?
今年適逢地方選舉,我們不只關心候選人如何談交通、社會福利與經濟發展,也可以進一步問:你打算如何讓我們生活的地方能發電、屋頂能防水、更節能、更安全?並讓居民有更多參與能源轉型的機會?這正是TRENA今年在《民間版能源轉型白皮書》中新增「地方政府能源轉型」專章的原因,讓地方政府在能源轉型中的角色更加清晰。
能源選民和能源公民,差在哪裡?
能源選民,是指在投票時,願意將能源政策納入考量的人。但縣市首長當選後,能源選民能做的事情有限。能源公民,則是把對能源的關心進一步帶入日常生活,從了解社區的能源需求、參與公共討論,提出社區綠能預算,甚至共同推動社區公民電廠,讓關心化為實際行動。其實,能源選民與能源公民是可以彼此銜接,生活忙碌時,至少可以在投票前了解能源政策、知道該向候選人問什麼;當有更多時間與機會時,也可以進一步參與社區討論、監督政策落實,讓能源轉型真正回應地方需求。
今年的選舉,似乎比以往更常聽到大家討論政策。我們也期待,有一天能在街頭看到政策辯論,讓不同的想法公開交流、彼此切磋!而我們所理解的「能源公民」,其實就像街頭的肥皂箱,只要願意站上去,就能開始發聲,提出自己的想法。能源公民從主動了解自己生活的地方有哪些能源需求、社區面臨什麼問題,到思考哪些地方需要改善、可以採取什麼行動,每個人都能從身邊的小事務開始參與。
讓能源政策真正落地,需要地方一起合作
整份白皮書談國內外能源政策、能源安全、產業競爭力、電網與儲能,也談資訊透明、地方共益、公正轉型。「地方政府能源轉型」專章,則把這些討論帶回日常:我們的縣市可以做什麼?居民怎麼參與?明年突然大幅提升的統籌分配款,如何在我們的縣市留下長期效益?如何要在地方落實?一個很直覺的問題:為什麼要問縣市長?電力不是台電的事嗎?能源政策不是經濟部的事嗎?
因為許多能源政策,最終都需要在地方落實,而地方政府也最接近居民,更了解在地的實際需求。例如,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災害影響、哪些區域需要避難資源、哪些社區高齡人口較多,需要優先提供協助;從公有建築屋頂的利用、學校與活動中心的改善,到老屋節能推動及地方企業的轉型需求,都與縣市政府的規劃和執行息息相關。以學校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為例,就需要教育、建管及能源相關單位共同協作;如果希望學校或活動中心在災害發生時成為社區支援據點,更需要串聯防災與社會福利等部門。
這些工作往往涉及不同的行政部門。因此,地方能源轉型不能只靠單一承辦人四處奔走、協調各個處室,也不能讓有意參與的居民或申請者,因為不熟悉行政流程而不知從何著手。地方政府需要建立跨局處的協調機制,整合資源、釐清權責,提供清楚的參與管道,才能讓政策真正落地,也讓居民的需求得到回應。
從中央到地方:讓能源轉型具備執行力
因此,白皮書除了關注中央與地方如何協調、申請流程是否透明,地方政府專章更進一步探討幾個關鍵問題:縣市政府是否具備足夠的專業人力?是否建立跨局處協作機制?當居民遇到問題時,能否找到真正能協助處理的單一窗口?過去,地方政府往往受限於資源與人力,許多工作需要仰賴中央推動。未來,隨著地方政府承擔更多能源轉型的責任,關鍵在於是否具備足夠的能力與執行力,將政策目標真正落實於地方實踐之中。
這次地方政府專章也從財政面切入。隨著統籌分配稅款帶來的財源增加,地方政府有機會重新思考:能否將部分公共資源投入具有長期效益的能源建設,讓今天的投資,在未來十年、二十年持續回饋社區?當然,各縣市的財政狀況、負債程度與基本公共服務需求不同,相關投資仍須審慎評估與規劃。但除了短期的現金發放,地方政府可以思考,如何透過更具長期效益的公共投資,讓公共資源轉化為居民未來十年、二十年都能持續受益的建設,為地方創造更永續的發展。
投資能源轉型,就像為地方的未來累積資產
如果說普發現金像放煙火,能帶來短暫的歡樂,那麼投資能源轉型,就更像是長期投資,讓今天投入的資源,在未來持續創造效益。甚至比單純的財務投資更有意義,因為它累積的不只是經濟價值,還包括社區的安全與韌性。舉例來說,無論是在公有建築、社區或自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改善建築隔熱,或是汰換高效率設備,前期雖然需要投入資金,長期卻有機會降低能源支出。
若進一步結合儲能、備援供電與社區防災規劃,還能在天災停電時提供更多支援,讓能源建設的效益從個別家庭延伸到整個社區。這不只是節省電費,更是讓社區共好、提升地方韌性,進一步強化國家的整體韌性。這正是白皮書「地方政府能源轉型專章」想傳達的核心精神:讓公共預算不只是花出去,而是轉化為能持續創造效益的投資,為地方累積更長遠的未來。
八大行動指引,擘劃未來方向
TRENA根據我們參考其他國家和過去台灣的發展經驗,列出八大行動指引:
(一)2035地方能源轉型路徑圖:發展「一縣市一綠能特色」
(二)建立地方能源公民參與及「綠能參與式預算」制度
(三)公有屋頂全面能源盤點
(四)建立「社區綠能韌性中心」
(五)推動社區/公民電廠
(六)老屋節能與能源弱勢
(七)協助地方產業能源轉型
(八)能源教育+地方綠領人才
雖然統籌分配款增加,但因為地方政府的財政資源始終有限,因此我們也提出一項務實的建議:各縣市應優先制定自己的「地方能源轉型路徑圖」,清楚向市民說明,未來希望優先推動哪些工作、解決哪些在地問題。更重要的是整個任期內,預計完成哪些工作、達成哪些成果。如此一來,市民不僅能了解地方能源轉型的規劃,也能持續追蹤政策進度、檢視執行成效,讓能源轉型從政策承諾真正落實為具體行動。
為什麼要一縣市一個能源路徑圖?
因為每個地方的自然條件、產業結構與能源需求都不一樣,能源轉型不能採用一套標準套用所有縣市,而應該因地制宜,找到最適合自己的發展方向。例如,都會區擁有大量建築,可以優先推動屋頂太陽光電與建築節能;具有地熱潛力的地區,需要做好資源評估、環境影響考量,並與當地部落充分溝通;農漁業地區則必須兼顧農漁業生產、生態保育與能源發展;至於山區與離島,更需要重視災害期間的備援供電,提升地方能源自主與應變能力。
因此,「一縣市一綠能特色」,並不是要求每個縣市只能發展單一能源,而是希望各地根據自身條件,找出最合適的能源組合與發展路徑。例如,彰化具備離岸風電發展條件,未來也可以進一步評估如何結合電力供應與產業需求,包括資料中心等用電需求較高的產業。我們期待,台灣22個縣市都能逐步發展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綠能與地方創生路徑,同時將環境生態保護、青農返鄉、節能、社區韌性、弱勢支持、公民參與及人才培育等面向納入整體規劃。如此一來,讓選民看得懂、能夠監督,也讓下一任地方政府有明確的目標與政策基礎可以接續推動,讓能源轉型成為地方長期發展的一部分。
亮點:「綠能參與式預算」,讓居民決定社區需要什麼?
「綠能參與式預算」聽起來有點政策意味,其實概念很簡單:由地方政府編列一定的公共預算,提供必要的資訊與專業協助,讓居民共同討論社區面臨哪些能源問題、最需要改善什麼,再透過公開、透明的程序,決定哪些計畫值得優先推動,讓想法真正落實。重點是讓居民從提出問題、討論方案到參與決策,都有實際參與的機會。
這和許多開發案的說明會有什麼不同?一般說明會通常是在計畫已有初步規劃後,由政府或開發單位向居民說明內容;而參與式預算則是把居民參與的時間點往前移,從發現生活中的問題、提出改善需求,到討論方案、決定公共資源如何運用,居民都有機會參與其中,讓地方需求真正影響政策的形成。讓能源轉型從「政府提出計畫、居民表達意見」,進一步走向「居民共同提出需求、參與規劃,並與政府一起推動」。
如果市長編列了這筆預算,居民可以提出什麼提案?
假設地方政府開放居民提案,有人希望活動中心能在災害發生時提供備援電力;有人認為市場屋頂可以設置太陽光電,增加綠電供應;也有人關心高齡長者的居住環境,希望改善老屋隔熱,降低夏季室內高溫與能源支出。這三種不同的需求,都可以成為提案的起點嗎?
這些提案都可以先提出來!居民不需要一開始就準備完整的方案,最重要的是說明:哪裡有問題、影響哪些人,以及希望改善什麼?居民可以一起討論哪些需求應該優先處理,哪些計畫可以分階段推動;地方政府則可以與專業團隊合作,進一步評估各項提案的成本、效益與執行限制,必要時再依據實際情況調整方案。這是一個以市民需求為出發點的討論過程。
第一步先問:「我們想解決什麼問題?」接著才問:「哪一種設備或措施最適合?」例如,居民希望活動中心在停電時,整棟建築都能維持供電,但經過專業評估後,可能發現現有的預算只能優先保障照明、通訊設備或其他重要設施。這時,就可以再與居民討論,哪些設備最需要優先供電,以及未來是否有機會逐步擴充。對居民來說,最重要的是需求能被聽見、想法有機會實現,也能在專業協助下,一步步找到可行的解決方案。這正是綠能參與式預算的實質意義。
提案通過之後呢?要做什麼?
提案通過之後,接下來該怎麼做?因此,白皮書「地方政府能源轉型」專章也進一步梳理了綠能參與式預算的完整流程:從居民提案、技術協作、公民審議、公開投票,到政府執行與成果公開,每個環節都必須環環相扣,讓居民的想法不只停留在紙上,而是有機會真正落實。政府也需要把執行責任交代清楚,包括由誰負責、預計何時完成、後續維護經費從哪裡來,以及如何公開執行進度與成果。
即使提案最後沒有通過,也應該向居民說明原因。究竟是預算不足、建築結構不適合,還是需要其他單位協助處理?讓居民知道問題出在哪裡,才能進一步調整方案,讓下一次的提案更完整、更可行。其實,一筆綠能預算,也能成為社區共同學習的起點。透過討論與實際參與,大家可以進一步了解社區每天需要多少電、停電時,哪些設備最重要、儲能系統能支撐多久,以及設備建置完成後由誰負責維護。原本抽象的能源議題,也因此轉化為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具體課題。
最好的能源教育,就在社區共同參與的過程中
最期待的,就是這樣的能源教育。它不一定發生在教室裡,也可以發生在居民共同討論、決定公共預算的過程中。大家不必一開始就成為能源專家,而是能在專業團隊的協助下,逐步學習如何理解問題、評估方案,並做出適合社區的選擇。更重要的是,大家也能在這個過程中學習,面對不同意見時,如何清楚表達自己的觀點,並有條理地說明理由。
有人希望優先照顧高齡長者,有人認為應該先改善學校的能源環境,彼此的需求可能不同,但透過充分討論、說明理由與理解彼此的考量,就有機會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安排。能源民主不只是讓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機會,更是讓我們學會聆聽、理性討論,並共同承擔決策的結果。這些看似平常的練習,正是能源公民與社區共同治理能力逐步養成的重要過程。
至於一定要拿出多少比例,專章沒有要求全國統一訂5%或10%,因為各地財政、負債和需求不同。但我們提出三個原則:有一定額度投入能源轉型與韌性,其中一定額度讓公民共同決定,而且過程與成果公開。所以候選人支持公民參與,我們就可以接著問:資源在哪裡?程序怎麼走?誰負責執行?地方財政增加,除了政府可以運用的錢,也應增加人民可以共同決定的公共資源。這是今年專章對「從能源選民到能源公民」,最具體的回應。
選舉遇到候選人,只能問三個問題,你會問什麼?
第一問:「你準備如何讓我們的縣市更節能、更有能源韌性?請提出具體目標、預算與執行時程。」可以進一步追問:縣市內的公有建築屋頂是否已經完成盤點?社區備援供電將優先從哪些地方開始?面對夏季高溫,老屋隔熱與節能改善要如何推動?弱勢家庭又能獲得哪些協助?如果候選人表示支持淨零、支持綠能,這是了解其政策方向的起點,還可以再往下問:在任期內,你準備完成哪些具體工作?由哪個單位負責?透過這些追問,才能更清楚地了解,候選人是否提出了具體可行的規劃,以及未來能否據此追蹤政策進度與檢視執行成果。
這也呼應了白皮書「地方政府能源轉型」專章的八大行動指引中,第二項行動指引所提出的第二問:「市民可以參與哪些決定?能不能有綠能參與式預算和技術協助?」參與是否有窗口、有資訊,也有真正影響政府施政計畫的機會。第三問:「成果會怎麼公開?誰受益?選後我們去哪裡監督?」包括預算、進度、節能與發電成果,還有弱勢支持、公民提案的完成情況。所以問這三題,其實主要問的是自己住的地方怎麼改善、更有韌性、人民能不能參與,以及政府怎麼負責。
不同候選人都可以用同樣的問題,看看誰有具體做法、誰願意接受追蹤。選後,也能透過地方議會、公開資料與社區討論,繼續關心。如果還有第四問:計畫能不能跨任期接續?設備不是四年就結束,維護、更新和人才培養,需要更長的安排。這也回到白皮書強調的政策穩定與可預期性。政府可以檢討、改善,但需要清楚理由和公開程序,才能累積地方的信任。
聽完這一集,你能踏出的最小一步是什麼?
其實,你可以先從觀察身邊的一個地方開始:可能是自己住的公寓、孩子就讀的學校,或是平常經常使用的活動中心。試著想一想,這個地方最需要改善的是什麼?是夏天室內太熱,需要加強隔熱?是日常用電成本太高,需要提高能源效率?還是希望在災害發生、停電時,仍能維持基本照明與通訊?先把觀察到的問題記錄下來,就是參與能源轉型的第一步。
接著,也可以找鄰居聊一聊,聽聽大家的想法。你可能會發現,即使面對同一個地方,每個人關心的問題也不盡相同。有人在意電費,有人擔心長輩在高溫下的生活安全,也有人更關心停電時,社區能不能互相照應。這些來自日常生活的觀察與經驗,都是公共決策不可或缺的資訊。只要願意多觀察、多問一句、多和身邊的人討論,就已經踏出了重要的一步。
我們從去年開始編撰這份《民間版能源轉型白皮書》,希望將民間長期累積的經驗與建議,整理成一份能讓社會大眾共同理解、參與和運用的行動工具。今年,我們進一步新增「地方政府能源轉型」專章,讓能源轉型的討論不只停留在政策層次,而是更貼近居民的日常需求,也更具體地回應各縣市政府下一步可以採取的行動。
我們將於10月15日正式發布這份白皮書,期待候選人能從中找到政策規劃的參考,也讓選民、學校、社區與企業,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參與方式與行動起點。我們也誠摯邀請大家提供回饋:你的地方有哪些迫切的能源需求?推動相關計畫時,曾遇到哪些行政程序上的困難?又有哪些資源或協助,能讓事情更順利地推動?這些來自第一線的經驗與建議,都是白皮書持續深化的重要養分,也能幫助我們一步步找出更貼近地方需求、更加可行的能源轉型路徑,讓這條路走得更踏實、更長遠。
統籌分配款到地方,能源轉型也要到地方
今天,我們可以記住一句話:當公共資源到位時,不只要思考如何創造長期效益,也要讓居民有共同參與、決定未來的機會。我們期待,有一天,當大家經過社區活動中心,看見屋頂上的太陽光電、感受到建築節能帶來的改變時,都能知道:這些不只是政府推動的建設,更是居民共同討論、一起參與決定的成果。
當颱風來襲時,我們知道,社區裡有人、有設備,也有彼此照應的安排。這時,「能源公民」就不再只是一個抽象的名詞,而是具體地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中。它可能是曾經參與社區討論、一起決定能源改善方案的鄰居,是學會操作與維護設備的年輕人,也是知道遇到停電或緊急狀況時,可以去哪裡尋求協助的長輩。從今年的選票開始,把對能源未來的關心延續到選舉之後,從家庭、社區到整個地方,一起打造更節能、更安全,也更有韌性的生活環境。
二、一週綠能新聞
(一)國內新聞
1. 台電綠電彈性分配改採4時段月結 每月資料量從2880筆降至4筆
2026-09-30|謝怡璇|中央社
台電持續調整綠電轉供制度,預計10月將「綠電市場彈性分配試行計畫」恢復為時間電價同時段月結制,把原本每15分鐘進行一次的發、用電媒合,簡化為尖峰、半尖峰、離峰及週六半尖峰4個時段。如此一來,每個電號每月需處理的電量資料可由2880筆大幅降至4筆,台電預期可降低企業作業與服務費負擔,並提高綠電媒合效率。
· 彈性分配制度讓同一法人不同廠區,可依各廠實際用電需求,自行分配轉供綠電。
· 計畫2023年10月開始試辦;2025年9月更名為「綠電市場彈性分配試行計畫」,當時改採15分鐘匹配,並開放再生能源售電業參與。
· 2026年10月起重新採取4時段月結制:尖峰、半尖峰、離峰、週六半尖峰。
· 單一法人及售電業可聚合不同用戶與再生能源發電資源,將多個獨立契約組成單一用戶群,再於相同時間電價時段內分配各發、用電端的轉供量。
· 每個電號每月處理資料量將從2880筆降至4筆,可降低業者內部作業及相關服務費負擔。
· 若仍有無法媒合的餘電,台電將依餘電契約收購併入市電;至於餘電憑證取得與跨時段餘電去化,主管機關仍在研議。
· 2025年透過彈性分配計畫轉供的綠電已達17.6億度,年增約27%,約占整體綠電轉供量30%。
這次調整的核心並不是增加新的綠電供給,而是簡化企業購買與分配綠電的作業方式。以擁有多個廠區的企業為例,可以把不同再生能源發電端產生的電量集中,再依各廠區實際需求重新配置,不必讓每個發電端與用電端分別固定配對。
原本15分鐘匹配雖然時間粒度較細,但一個電號每月就會產生2880筆資料;改成4個時間電價時段後,每月只需處理4筆。對大量採購綠電、擁有多個廠區的企業及售電業而言,主要影響在於降低綠電轉供的行政與資料處理複雜度。
TRENA觀點:
「綠電市場彈性分配試行計畫」透過四時段月結機制,使企業能依各廠區的實際用電需求,更靈活地分配綠電,並簡化綠電轉供與結算流程。然而,相較於原先每15分鐘進行一次的比對方式,能更準確反映企業當下使用的綠電;四時段月結雖能提升綠電轉供與結算的效率,卻未必代表每個用電時刻都有相對應的再生能源發電。因此,企業在享有綠電分配彈性的同時,仍須留意綠電使用與實際發電之間的時間落差。
2. 離岸風電3-3期釋出3.6GW 強制國產化退場、改採ESG承諾
2026-09-26|謝怡璇|中央社
台灣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於9月30日截止收件,規劃釋出3.6GW容量,預計2030、2031年併網。這一輪最大的制度變化,是過去3-1、3-2期採行的強制國產化要求正式退場,改為ESG承諾;同時新增每度2.29元保底收購、彈性併網及解約場址擴充等機制,讓3-3期成為台灣離岸風電選商制度的重要轉折。
· 3-3期規劃釋出3.6GW,預計於2030、2031年併網。
· 過去3-1、3-2期透過基本要求及加分項目推動離岸風電國產化,但2024年歐盟就相關政策向WTO提出爭端。
· 台灣與歐盟後續進行諮商,歐盟於2024年11月暫停爭端解決程序;3-3期則確定不再強制要求國產化。
· 原本的國產化要求改為ESG承諾,離岸風電供應鏈將面臨更直接的市場競爭。
· 行政契約加入每度2.29元保底收購價格,降低開發商對未來售電風險的不確定性。
· 獲配及擴充風場都適用延長售電年限獎勵以及1年彈性併網機制。
· 過去解約的海峽一、海峽二及海鼎二3座風場納入3-3期擴充容量;成功獲配的開發商可選擇這些場址擴建,上限為獲配容量的50%。
· 截至報導發布時,市場傳出有2家國外開發商準備遞件參標,但文章當時尚未有9月30日截止後的最終投標結果。
3-3期最明顯的改變是國產化政策退場。過去政府希望透過選商制度扶植台灣風機零組件及海事工程等本土供應鏈,因此將國產化納入開發條件;但相關制度受到歐盟透過WTO機制挑戰後,新一輪選商不再強制要求一定比例或項目必須使用台灣供應鏈,而改以ESG承諾處理。
另一方面,政府也增加降低開發風險的配套,包括2.29元/度保底收購價格、延長售電年限獎勵與1年彈性併網。此外,過去解約的3座風場場址重新納入可擴充資源,讓得標開發商有增加開發規模的空間。
3. 離岸風電3-3僅沃旭、CIP投標 場址高度重疊,新增容量恐不到釋出量一半
2026-10-01|陳昭宏|環境資訊中心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3-3)選商於9月30日截止收件,最終只有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與沃旭能源兩家業者投標,而且兩案場址高度重疊。由於最終可能僅有一案獲配,即使再加上最高50%的擴充容量,新增容量最多約1.725GW,仍不到本期釋出3.6GW的一半。經濟部預計在2026年底前完成選商,獲配風場最快2030年併網。
· CIP投標案為渢妙三號,沃旭則提出大肚一號風場。
· 渢妙三號與大肚一號都位於台中外海,規劃面積約58~62平方公里,場址高度重疊。
· 兩案最大裝置容量分別約為1.15GW與0.92GW。
· 3-3期原本共釋出3.6GW容量,評選重點包括開發實績、財務能力、專案執行能力,總分須達70分以上。
· 專案執行能力評分納入ESG,包括環境友善永續、在地產業與經濟效益、企業社會責任。
這篇比前面「3-3期截止收件」那篇更進一步,重點已經從制度設計轉到實際投標結果與開發量不足的可能性。3-3期雖然規劃釋出3.6GW,但最終只有兩家業者參與,而且兩個風場又競爭同一片高度重疊的海域,因此即使有擴充容量機制,也可能無法把原本規劃的3.6GW全部配置出去。
CIP表示此次提出的是渢妙三號,過去九年已在台灣開發彰芳、西島、中能等風場,合計0.9GW;沃旭則以大肚一號參標,目前在台灣已完成大彰化東南、西北、西南等風場,合計1.82GW。兩家都已有台灣離岸風電開發經驗。TRENA觀點: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3-3)選商於9月30日截止收件,最終僅有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與沃旭能源兩家業者參與投標,且兩案場址高度重疊。由於最終可能僅有一案獲配,即使納入最高50%的擴充容量,新增裝置容量上限約為1.725GW,仍不到本期釋出3.6GW的一半。
對此,經濟部表示,鑑於開發商須考量自身財務狀況與資源調度能力,因此目前僅有兩家業者具備參與投標。從業界觀點來看,3-3期可供開發的場址選擇相對有限,業者因此更加期待後續3-4期選商計畫的推動。業界也呼籲,政府應儘早公布3-4期的選商時程,讓業者能提前掌握政策方向,並據此規劃投資布局與資源配置。
(二)國際新聞
1. 英國擬成立國營「Great British Grid」 加速企業與再生能源併網、降低能源成本
2026-09-28|Reuters
英國政府計畫成立新的國營電網機構Great British Grid(GB Grid),納入國營能源公司Great British Energy旗下,希望透過政府更直接介入電力網路基礎建設,加快企業及再生能源的電網連接速度。首相Andy Burnham同時提出目標,希望在未來10年內,將英國能源成本降至與其他歐洲國家相近的水準。
· GB Grid將是設於Great British Energy旗下的公有機構,增加政府對電力網路基礎設施與再生能源併網的參與。
· 政府希望藉此縮短企業等待電網連接的時間,改善目前併網程序造成的投資瓶頸。
· 再生能源併網也是政策重點,希望改善新風電、太陽能等電源接入電網的效率。
· 政府表示,GB Grid除了改善併網效率,也希望提高競爭、支持英國再工業化並降低能源帳單。
· Burnham另設定目標,希望在10年內讓英國能源成本與其他歐洲國家接軌。
· 英國製造業目前面臨較高的能源成本,降低工業能源價格也是英國企業的重要政策訴求之一。
英國近年快速增加風電、太陽能等再生能源,但電網建設與併網速度逐漸成為能源轉型的主要瓶頸。此次提出GB Grid,代表政府希望透過公有機構更直接參與電網基礎建設及再生能源連接,而不只是增加新的發電容量。
這項政策同時與英國政府推動「再工業化」有關。Reuters指出,英國製造業占經濟產出的比重已從1970年的約33%下降至2025年的約9%,而目前企業面臨的問題之一就是工業能源成本偏高。政府因此希望透過改善電網、縮短企業取得電力的等待時間,支撐製造業與其他新產業投資。
不過,目前Reuters報導主要公布的是GB Grid的政策方向與目標,包括具體組織架構、投資規模、如何與既有電網業者分工,以及實際能縮短多少併網時間等細節,仍有待政府進一步公布。
補充觀察:
國家/情境 | 工業電價約值 |
英國,無Supercharger 支援 | £168/MWh |
英國,現行支援後 | £93/MWh |
德國 | £60/MWh |
法國 | £69/MWh |
西班牙 | £94/MWh |
荷蘭 | £102/MWh |
TRENA觀點:
英國因應AI發展帶動的電力需求成長,擬成立國營機構「Great British Grid」,加速企業與再生能源併網,並期望藉此降低能源成本。相較之下,台灣過去十年能新增約5GW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電網建設與併網能力也是重要因素之一。當經濟部提出相關能源政策規劃後,台電具備相應的執行量能,能同步推進電源開發與電網建設,使電源準備就緒時,電網也能及時配合,這樣的發展模式值得其他國家借鏡。
反觀英國,再生能源發展速度加快,電網建設卻逐漸成為限制電力併網與能源供應的主要瓶頸。英國推動國家級電網建設,正是希望透過更有效的整體規劃與資源整合,改善電網容量不足及併網延宕等問題。未來,英國推動國營電網計畫,能否有效降低輸配電與能源系統成本,進而提升工業電價的競爭力,將是值得持續觀察的關鍵。目前英國工業電價約為每MWh 93英鎊,高於德國的60英鎊及法國的69英鎊。這項計畫能否透過電網整合與能源系統效率提升,縮小與德、法兩國的電價差距,進一步強化英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仍有待後續成效驗證。
2. 德國鬆綁雙向充電規範 電動車電池可供應住宅並回送電網
2026-10-01|Kirsti Knolle|Reuters
德國聯邦網路管理局推出新規範,讓電動車的電池未來不只可以「充電」,也可以反過來把電拿出來使用。車主可以把自家太陽能發的電,或電價較低時從電網買來的電先存進車內,之後拿來供應家中用電,甚至在適合的時候把電送回電網。這也讓電動車有機會從單純的交通工具,變成一座可以移動的小型儲能設備。
· 新規範名為MiSpeL(Market Integration of Storage and Charging Points),主要是處理儲能設備和充電設備要怎麼正式參與電力市場。
· 過去最大的問題是,如果一顆電池裡同時存了自家太陽能的電和從電網買來的電,很難清楚區分哪一部分算綠電。
· 這可能影響原本享有德國《再生能源法》(EEG)支持的太陽能電力,因為政府必須確認送回電網的電,究竟是不是符合資格的再生能源。
· 新制度會利用每15分鐘的智慧電表資料,記錄電力從哪裡來、流到哪裡,藉此區分不同來源的電。
· 未來車主可以把車內電池拿來供應住宅,稱為V2H(Vehicle-to-Home);也可以把電回送到公共電網,稱為V2G(Vehicle-to-Grid)。
· 如果電價較低時先充電,等到電價較高或電網需要支援時再把電送出去,電動車就有機會成為電網調度的一部分。
· 不過新制度不會立刻全面上路,過渡期到2027年9月30日,在這之前仍需要電網與電表營運商同意,相關計量、IT與計費系統也要逐步完成。
這項改革其實是在解決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同一顆電池裡如果混著不同來源的電,政府要怎麼知道哪些可以算綠電、哪些不行?舉例來說,白天家裡屋頂太陽能發很多電,可以先把多出來的電存進電動車;到了晚上,再把車內的電拿來供應家裡。另一方面,如果凌晨電價比較便宜,也可以從電網充電,等到白天電網吃緊時再把一部分電送回去。
以前這兩種電如果混在同一顆電池裡,制度上比較難分清楚。現在德國希望透過智慧電表,把每一段時間的充電與放電記錄下來,讓不同來源的電可以被分開計算,也避免不符合資格的市電被當成再生能源取得補助。這也代表,未來大量停在家中或停車場的電動車,不一定只是「等著被充電」,而是可以在有需要時成為一個小型儲能系統。當再生能源發電很多時可以吸收多餘電力,電網需要支援時又可以把電釋放出來,增加整體電力系統的彈性。
TRENA觀點:
德國聯邦網路管理局推出新規範,讓電動車不再只是用電的交通工具,也能透過雙向充放電,成為可支援家庭用電與電網調度的移動式儲能設備。車主可將自家太陽能的剩餘電力,或低價時段購買的電力存入車內,再於需要時供應家庭用電,甚至回送電網。這也讓電動車有機會從單純的交通工具,變成一座可以移動的小型儲能設備。
這項改革的關鍵,在於解決不同來源電力混合儲存後,難以辨識綠電來源的問題。透過智慧電表的記錄,讓不同來源的電可以被分開計算,確保綠電認定及相關補助的公平性。未來,大量停在家中或停車場的電動車,不一定只是「等著被充電」,而是有機會成為一個小型儲能系統,進一步提升整體電力系統的調度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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