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NA【2024年度「台灣排碳/用電大戶」綠電使用評比】
-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TRENA

-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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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逢 2026 年世界地球日,全球正處於邁向淨零排放的關鍵轉折點,能源轉型已不再僅是環保口號,更是各國政府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在台灣積極推動「2050 淨零排放路徑」、「十二項關鍵戰略」,以及賴清德總統提出的「能源轉型 2.0」政策背景下,「用電大戶」是否積極採用綠電,不僅形塑企業的永續品牌形象,更直接決定其在全球供應鏈中的戰略地位。作為國內能源消耗的主要群體,用電大戶的轉型力道,正是推動國家能源政策落地的核心動能。
⠀⠀自 2020 年起,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持續深耕用電大戶議題。今年邁入第五週年,為了更精準地掌握綠電使用現況,我們持續追蹤 2024 年度「30 家用電與排碳大戶」,並選在世界地球日揭露其綠電使用實績(註1、註2)。透過資訊透明化引發正向競爭,本報告旨在為社會大眾與企業提供清晰的轉型藍圖,並對積極實踐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企業給予支持與肯定。本調查報告分成「用電大戶使用綠電調查方法」、「問卷與指標設計」、「調查結果分析」、「總結」和「建議」五大部分。
註1:本問卷調查之「再生能源/綠電」(Renewable energy)指太陽能、風力、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非抽蓄式水力、等永續利用之能源,不包含核能與廢棄物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
註2:本問卷調查之「再生能源/綠電」使用情況均指「在台灣」使用,不包含台灣境外的綠電使用。

一、排碳/用電大戶使用綠電調查方法
⠀⠀本調查之對象名單,係取自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所公開之排碳大戶資料。研究團隊依據「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數據進行推算,選定全台前三十大用電企業作為研究樣本,以確保調查結果具備產業代表性。
⠀⠀在資料蒐集程序上,本研究優先採取主動調研方式,對目標企業寄發問卷並輔以電話訪查,以核實各項綠電數據;針對未回覆問卷之企業,則由研究人員調閱其公開之 2024 年度 ESG 永續報告書,進行交叉比對與資訊擷取。所有關於綠電設施之建置狀態、使用比例及相關數據,均以 2024 年度的統計期間為準。
⠀⠀在最終評比範圍上,本報告共納入二十二家資訊揭露相對完整之企業進行分析。至於其餘八家企業,主要考量調查所需之公開資訊存有部分缺漏或數據不全之情形,為維持評比結果之嚴謹性與公正性,本次調查審慎決定不將其納入排名 。

(圖1: 調查企業列表)
二、問卷與指標設計
⠀⠀問卷內容共分為兩大方向,第一部分為「使用綠電現況調查」;第二部分為「履行用電大戶條款的規劃跟目前遇到的困難」 涵蓋以下指標:
(一)指標項目
問卷與指標項目 | |
第一部分 「使用綠電現況調查」 | 1.「在台」自發自用
2.「在台」綠電使用佔比:
|
第二部分 「履行用電大戶條款的規劃跟目前遇到的困難」 | 1.淨零永續目標:
2.用電大戶義務
|
(表1:問卷與指標項目)
(二)指標說明
⠀⠀本調查之指標設計分為兩大核心部分。第一部分為「使用綠電現況調查」,旨在精確衡量企業的電力轉型實績。儘管經濟部於 2020 年底正式施行「用電大戶條款」,要求達標用戶履行設置再生能源設備、購買憑證或設置儲能等義務,但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TRENA)早在同年 9 月便展開監督行動。相較於官方以「契約容量」作為計算基準,TRENA 採用更符合永續環境要求的監督指標,堅持以企業的「在台總用電量」為基準,據以核算其綠電使用總量及在台總電量中的佔比;若企業未揭露在台用電資訊,則不納入綠電自發自用比例之計算。此指標的核心在於強調「環境成本在地化」,期望企業落實社會責任,避免因海外綠電建置成本低廉而優先於國外投入,卻將資源消耗與生產污染留予台灣 。
⠀⠀第二部分則聚焦於「履行義務之規劃與挑戰」,深入剖析企業的環境永續藍圖。本指標調查對象是否具備明確的淨零減碳目標,並進一步探討企業在履行用電大戶義務時,實務上所面臨的各項挑戰。調查範疇涵蓋企業對綠電市場價格的期待、採購成本壓力及供應穩定性等面向,期許能勾勒出產業轉型的真實困境,並作為政府後續政策精進與民間溝通的參考依據 。
三、調查結果分析
(ㄧ)企業綠電使用現況比較
1.公司『在台灣』綠電自發自用總量(註3)
企業 | 2024年綠電自發自用總量 (單位:MWh) |
台灣化學纖維 | 81,736 |
群創光電 | 522,79 |
台灣中油 | 15,620 |
豐興鋼鐵 | 15,237 |
南亞塑膠工業 | 11,827 |
聯華電子 | 7,043 |
長春石油化學 | 5,271 |
台積電 | 5,202 |
台灣塑膠工業 | 4,361 |
力成科技 | 3,520 |
矽品精密工業 | 1,287 |
長春人造樹脂 | 1,099 |
力晶積成電子製造 | 759 |
中國鋼鐵 | 395 |
南亞電路板 | 387 |
世界先進積體電路 | 296 |
友達光電 | 190 |
大連化學工業 | 188 |
華邦電子 | ESG報告書上無提及自發自用總量 |
東和鋼鐵 | 0 |
南亞科技 | 0 |
京元電子 | 0 |
(表2 : 資料源自調查問卷或永續報告書)
⠀⠀綠電自發自用總量」意即該企業透過自行建置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並供其內部使用的年度總電量,此項數據不包含向外購買的綠電(如綠電憑證或轉供)。如表二所示,若單從「綠電自發自用總量」指標觀察,可以發現台灣化學纖維以 81,736 MWh 的綠電自發自用量高居榜首,顯示其在綠能設施建置上具有顯著的長期投入。群創光電、台灣中油及豐興鋼鐵則分別以 52,279 MWh、15,620 MWh 與 15,237 MWh 位居其後,展現出面板及傳統重工業企業在能源轉型上的努力。此外,南亞塑膠工業(11,827 MWh)亦表現不俗,屬於自發自用量萬級距之領先群。
⠀⠀在中段表現方面,聯華電子、長春石油化學、台積電、台灣塑膠工業及力成科技等企業,其自發自用量約落在 3,500 至 7,100 MWh 之間;而矽品精密工業、長春人造樹脂、力晶積成電子、中國鋼鐵及南亞電路板等企業,其年度綠電自用規模則介於 300 至 1,300 MWh。最後,東和鋼鐵、南亞科技及京元電子目前的自發自用量為 0,而華邦電子則因 ESG 報告書中未明確揭露自發自用總量,導致數據無法納入統計。
註3:綠電自發自用量、企業在台總用電量數據皆四捨五入至個位數表示
企業 | 公司『在台灣』總用電量 (單位:MWh) |
台積電 | 22,118,712.55(註四) |
台灣塑膠工業 | 4,442,899.17 |
台灣化學纖維 | 1,783,949.34 |
南亞塑膠工業 | 2,498,428.00 |
群創光電 | 4,408,202.58 |
友達光電 | 3,667,391.30 |
大連化學工業 | 560,236.6 |
長春石油化學 | 1,617,421.31 |
聯華電子(含新加坡 Fab 12i廠) | 2,904,007.00 |
中國鋼鐵 | 2,513,126.77 |
台灣中油 | 1,900,000.00 |
長春人造樹脂廠 | 361,325.74 |
力晶積成電子製造(含子公司) | 1,334,010.00 |
矽品精密工業 | 1,547,831.00 |
東和鋼鐵企業 | 1,186,405.00 |
世界先進積體電路(含一座新加坡的晶圓廠) | 981,757.50 |
豐興鋼鐵 | 1,003,716.92 |
南亞電路板 | 458,412.00 |
南亞科技 | 801,326.00 |
華邦電子 | 746,110.97 |
力成科技 | 712,134.41 |
京元電子 | 679,625.06 |
(表3 : 資料源自調查問卷或永續報告書)
註4:ESG報告:電力排碳係數部分,台灣廠區(含研發中心)及采鈺公司採經濟部民國112 年公告0.494 公斤二氧化碳當量/度,另外台積電台灣廠區範疇二為10926644公噸。
⠀⠀若進一步考量企業總用電量,綜合圖表與自發自用總量資料進行交叉比對可以發現,兩者呈現出明顯差異,主因在於「總量」與「佔比」所反映的意涵不同。以台灣化學纖維為例,其不僅以 81,736 MWh 位居自發自用總量第一,在圖表中約 4.58% 的佔比亦為最高,顯示其在綠電設施建置與實際使用上皆具有高度投入。
⠀⠀多數企業則呈現「量高但佔比低」的現象,例如群創光電與台灣中油雖然自發自用量分別達 52,279 MWh 與 15,620 MWh,但其佔比僅約落在 1% 左右,反映出其龐大的用電規模稀釋了綠電使用比例。相同情況亦出現在台積電等高科技產業,其自發自用量雖屬中段水準,但佔比僅約 0.02%,顯示即便持續投入綠電,仍難以顯著提升整體使用比例。
⠀⠀至於中鋼等傳統高耗能產業,則同時呈現總量與佔比皆偏低的情形,反映其在製程與能源需求上的結構性限制。整體而言,台灣企業在推動綠電自發自用上普遍面臨「用電基數過大,使佔比難以提升」的共同困境,也突顯僅以總量或佔比單一指標觀察,皆難以完整反映企業能源轉型的實際程度。

2.公司『在台灣』綠電使用佔比

⠀⠀外購綠電納入後,企業綠電使用佔比的排序出現明顯變動,也更能看出各公司策略差異。從圖中來看,排名前段的企業包括台積電(約 6.56%)、華邦電子(約 5.89%)與南亞科技(約 4.4%),明顯高於其他企業,顯示半導體產業透過大量外購綠電(如PPA或憑證)快速拉高整體綠電使用比例。此外,台灣化學纖維(約 4.58%)仍維持在前段,但其主要來自自發自用,顯示其在自建綠能設施上的投入相對扎實。
3. 綜合評比
(1) 各單項指標表現傑出者

(2) 產業別積分評比

(圖5:積分評比 )
⠀⠀為更清楚了解各產業類別用電大戶綠電使用表現,本調查整合問卷各項指標,依積分評比標準進行計算:
不分產業別評比:不分產業別中,台積電、台灣化學纖維、聯華電子表現特優。
群創光電、華邦電子、南亞塑膠、友達光電、豐興鋼鐵、立成科技、中國鋼鐵、中油、力晶積成電子、世界先進積體電路和長春石油為優。
台塑、長春人造樹脂、南亞科技、矽品精密、東和鋼鐵、京元電子、大連化工和南亞電路板表現為佳。

(圖6 : 資料源自調查問卷或永續報告書)
⠀⠀分產業別評比:上述企業中包含高耗能產業如鋼鐵、石化、電子,其用電需求龐大,綠電採用的進展與挑戰可能涉及成本、技術可行性及政策支持,故本次調查評比亦包含「分產業評比」。
在電子產業中,台積電和聯華電子在綠電應用評估中獲得最高分,群創光電則緊追其後。
在鋼鐵產業,豐興鋼鐵和中國鋼鐵在總體評估中名列前茅,其自發自用和購買綠電的比例均達到一定水準。儘管東和鋼鐵沒有自發自用的綠電,但它通過購買綠電大大增加了綠電的使用比例。這些企業在鋼鐵行業的綠電運用突出顯示了能源轉型的努力。
在石化產業,台灣中油的加油站、煉油廠和石化廠均已設置自發自用綠電設施,其在石化領域的評估得分最高,再來是長春石化。
在塑膠產業中,南亞塑膠表現最為突出,於廠區屋頂設置自發自用的太陽能發電系統,有效提升綠電使用比例。台灣塑膠在2023年尚未導入自發自用綠電,但至2024年已在自發自用方面展現成果,逐步落實用電大戶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其他製造業中,台灣化學纖維的表現最為突出,其在自發自用上展現出顯著的努力。

(圖7: 資料源自調查問卷或永續報告書) 
(圖8 : 資料源自調查問卷或永續報告書) 
(圖9: 資料源自調查問卷或永續報告書) 
(圖10 : 資料源自調查問卷或永續報告書) 
(圖11 : 資料源自調查問卷或永續報告書)
(二)調查企業是否為RE100供應商


⠀⠀在國際減碳趨勢與供應鏈壓力下,參與 RE100(全球再生能源倡議) 已成為指標企業的核心承諾。根據本次調查,受評企業中僅有台積電、聯華電子、友達光電及世界先進四家企業正式加入 RE100 並訂定明確目標。然而,儘管這四家龍頭企業在綠電使用比例上較往年有所進步,但在實際達成的進程上仍存有顯著落差。
(三)目前企業落實用電大戶義務遇到的困難
公司 | 挑戰/困境 |
台灣中油 | 建置案場遍布北中南,惟條款規定實際發電功率平均值應達到該設備額定功率的 80%,北部案場日照時數不足,不符合用電大戶條款的履行義務量。 |
群創光電 | 綠電來源不足 |
南亞電路板公司 | 1.綠電價格高。 2.申請程序繁瑣,不易採購短期需求量。 |
東和鋼鐵 | 本公司斥資約五億元以上建置太陽能設施16.986 MW,以響應政府用電大戶政策,並於用電大戶條款生效的同年110年7月就已經完成太陽能光電工程發包作業,速度很快,惟受限於疫情期間缺工及人員素質影響,以及申請第一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審查程序需較長等因素,最終電業執照取得時間大幅落後。 雖經上述努力並與能源署會議說明溝通,但於112年底仍無法取得足夠之綠電憑證以滿足於三年內完成義務履行者,扣減義務裝置容量之百分之二十,最終本公司只取得扣減義務裝置容量之百分之十。 |
台積電 | 1. 技術挑戰:升級或改造設備以提高能源效率,需要高昂的技術投入與專業知識。 2. 成本考量:初期提高能源效率需較高資本投入,如採購高效能設備或技術。 3. 政策理解與合規:遵循政府制訂的用電規範與要求,執行時面臨技術瓶頸等挑戰。 |
(表4: 資料源自調查問卷)
⠀⠀企業在推動綠電轉型時,常受限於環境環境與行政法規。台灣中油提到,條款要求設備發電效率須達 80%,對日照不足的北部案場極為吃力。行政流程也拖累進度,東和鋼鐵雖早早發包,卻受疫情缺工及設備審查期過長影響,導致執照取得大幅落後。南亞電路板亦指出,繁瑣的申請程序讓企業難以應付彈性的短期採購。
⠀⠀此外,供應量不足與成本負擔也是核心痛點。群創光電直言國內綠電供給確實供不應求;台積電則點出,提升能源效率不僅需要技術投入,初期資本壓力也十分沈重。整體而言,用電大戶在綠電價格、技術門檻與政策理解間面臨多重考驗,需法規彈性與供應量能的支持。
四、調查小結
⠀⠀綜合本次調查結果可見,台灣用電大戶在綠電轉型上已展現出一定程度的積極作為,無論是在自發自用綠電建置或外購綠電比例提升方面,皆有明顯進展。部分企業更依據自身產業特性採取差異化策略,例如電子產業透過外購綠電快速提升使用佔比,而傳統產業則傾向優先投入自發自用設施建置,以穩定長期綠電來源。
⠀⠀藉由本次調查,我們可以進一步了解用電大戶的綠電現況與挑戰,主要困境包含國內綠電供給不足、價格偏高、行政程序繁瑣,以及再生能源設施設置所涉及之技術門檻與土地取得限制。此外,現行法規對發電效率與履約條件之要求,亦在部分情境下增加企業執行上的難度。
五、TRENA整體建議:促進企業綠電轉型,建立透明責任機制
為加速國內用電大戶轉型,並進一步提升台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本報告針對政策執行與獎勵機制提出以下三大建議:
1. 強化資訊透明度與國際接軌
政府應推動用電大戶綠電執行進度的常態化揭露,落實數據透明化。此舉具有雙重戰略意義:一是因應歐盟 CBAM 等國際碳邊境機制,精確的官方綠電數據能作為企業申報產品碳足跡與應對國際查核的關鍵佐證;二是透過公開資訊形成產業同儕壓力,滿足國際品牌對供應鏈再生能源的嚴格要求,促使企業加速投入綠電市場,確保台灣產業在國際供應鏈中的戰略優勢。
2. 完善分級輔導與獎勵機制
面對日趨嚴峻的氣候風險,單純的義務履行已不足以驅動深度轉型。政府應採取更具彈性的政策組合:
建立「綠電領跑者」獎勵計畫:針對表現優異、大幅超越法定比例之企業,提供如納入國家永續發展獎、強化其市場表率。
實施「階梯式輔導」機制:針對轉型落後之企業,應從單一罰款轉向跨部會輔導。透過技術診斷協助企業評估自建自發自用能源系統,並藉由「團購綠電」模式,提升中小規模用電大戶的議價能力,降低市場准入門檻。
3. 深化能源轉型之社會責任
用電大戶的綠電轉型不僅是企業的環境責任,更是優化國家整體電力結構的動能。
促進分散式能源應用:鼓勵大戶善用廠區空間設置再生能源,藉此分散電網壓力,提升停電時的自主供電韌性。
形塑正面社會觀感:政府在公布評比數據時,應同步論述用電大戶在綠電轉型上的貢獻,將社會大眾對大戶「消耗能源」的負面刻板印象,轉化為「帶動國家能源轉型」的正面形象,共同推進台灣邁向永續發展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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