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 69如何看近期立法院剛三讀通過的環評光電三法?
-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TRENA

- 16分钟前
- 讀畢需時 6 分鐘

所有頻道位置:
ApplePodcast : https://pse.is/3b5vgj
Sound On : https://pse.is/3jkcex
Spotify : https://pse.is/3bvnkh
KKBOX:https://kkbox.fm/0t013F
「光電三法」是立法院近期(2025年11月)三讀通過的三項法案修正案,提案的立法委員認為,修法目的在於加強對太陽光電設施的環境與土地規範,以遏制近年來光電開發衍生的亂象。
光電三法指的是以下三部法律的修正案:《環境影響評估法》(環評法)、《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這三個修法草案主要是由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並在立法院會中獲得國民黨團的支持,在藍白聯手表決優勢下三讀通過。
這次修法主要有兩大方向:劃設禁建區和加嚴環評門檻。
修法法案 | 重點內容 |
《發展觀光條例》 | 明確規定在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內,原則上禁止設置地面型或水面型太陽光電設施(除非通過環評或面積未達特定門檻)。 |
《地質法》 | 明確規定在地質遺跡及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等特定地質敏感區,原則上禁止設置地面型或水面型太陽光電設施。 |
《環評法》 | 大幅加嚴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環評)的門檻: * 山坡地或水面型光電:裝置容量10MW以上或面積5公頃以上,應實施環評。 * 一般型光電:裝置容量40MW以上或面積40公頃以上,應實施環評。 * 環境敏感區內所有光電案場,無論大小都需環評。 |
TRENA散步陪你聊:蔡志宏醫師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監督施政聯盟副召集人; 許宇昇 太陽光電暨儲能品質安全協會副理事長/億昇能源董事長
對於光電開發,蔡醫師指出,環保團體擔心光電開發侵害環境,包括在造林地與山坡地砍樹,造成水土保持問題、減少固碳、破壞景觀;水面型光電可能影響水庫水質;農地型光電恐衝擊僅約38%的糧食自給率。此外,部分貪瀆案例也讓光電被視為鄰避設施。比起荷蘭將風車視為觀光資產,台灣民眾反而覺得風機破壞景觀,因而產生反感。
再生能源原本能減少石化燃料使用、改善空氣,應是利大於弊的良方,卻在爭議中從「益蟲」變成「害蟲」,形成兩極化。許多人忽略,水庫不能設光電,卻能開放遊船、游泳、設旅館;上游還有工業廢水與農藥問題。山坡地不能裝光電板,卻能興建廟宇建物,社會也多能接受。因此,更有必要以客觀、全面的角度分析利弊,避免討論流於失衡。
許副理事長表示,自己投入太陽光電已有七年,從上游製造到下游電廠開發建置,光電設備與材料是半導體產業的一環,而台灣若要成為「矽盾之島」,必須仰賴充足的綠電,然而,政治因素卻讓台灣在全球競爭中失去優勢。相較之下,韓國積極發展綠電,正是為半導體與AI打下基礎。他批評此次「光電三法」修法未與正反團體充分溝通,對業者而言如同突襲,既不公平也不公道。
光電開發之所以產生亂象,許副理事長認為,主因在於網軍與既得利益者持續散布不實訊息,誤導社會,而主管機關在澄清與捍衛政策上也不夠積極。此外,業者本身也需要自律與自清;當媒體有誇大或錯誤報導時,業者應主動說明為何需要進行相關開發、已做哪些環評,以及實際的環境衝擊。以公開、務實的方式釐清爭議,是業者責無旁貸的責任。
許副理事長呼應蔡醫師關於糧食自給率,依修法後的《觀光條例》,全台有13個國家級觀光區被列為禁建區,其中最關鍵的是涵蓋嘉南平原的「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包含廢耕地、不利耕作區與漁電共生區。他在雲林深耕近八年,親眼看到這些土地長期無人耕作。蔡政府時期積極推動地方創生,卻因青年不願返鄉、老人無力耕作,加上氣候變遷改變養殖環境,農漁業面臨困境。在此情況下,光電反成為促成農業再生的重要契機,能改善養殖條件、增加收入、吸引青年返鄉。然而此波修法將重創嘉南平原的光電發展,使青年回不去、老農民也難以維繫。他認為今日的亂象,根源在政策延續性不足與政黨惡鬥。
蔡醫師指出,這次修法透過劃設大量禁建區與擴大環評要求,號稱要解決光電開發亂象,但實際效果有待商榷。他強調,再生能源就像「處方藥」,使用時可能有副作用,關鍵在於給予「合理劑量」。然而此次修法中,許多提案過於倉促、欠缺討論,例如:「水庫一律不得設置光電?」「國家公園內的建築屋頂不能裝設光電?」以及「山坡地全面禁止?」他認為,光電政策不應簡化為全面禁止或全面開放,應更精準、精緻的規範,以避開環境風險,要以科學評估與精準管理來減少壞處、保留好處,才能真正解決亂象。
許副理事長以醫學比喻說明,環評法與觀光條例的做法就像化療——會同時殺死好壞細胞,換言之,等同對光電產業「通殺」。從實務面來看,具體影響約35~40萬就業機會,連帶影響約200萬的家庭成員;僅雲嘉南的魚塭相關從業人口就高達300~400萬人。若要縮短城鄉差距、吸引青年返鄉,相關衝擊可能波及500~600萬人口。因此,若政策修訂不夠精準,其衝擊與後果恐將十分巨大。
許副理事長進一步指出,政府推動的「AI十大建設」與半導體「矽盾」,都高度依賴穩定的綠電供應。但在此次修法下,綠電供給將更不穩定,企業取得綠電的機會降低,外資也可能因此卻步。他強調,重視環境沒有錯,但光電產業經過八年才建立的基礎,正面臨國際競爭壓力,若以強硬方式修法,將使青農返鄉與地方創生倒退回原點,也會削弱台灣半導體產業鏈的優勢,最終危及國家整體競爭力。
蔡醫師長期關注農業議題,形容農委會(現農業部)更像「農業福利部」,約40%預算用於老農津貼等福利,而研發僅占約3%。他舉德國為例,農業廢棄物可用於沼氣發電,農民還能創收;反觀台灣,部分農地寧可休耕,也不願種電,農業部過度聚焦在福利,福利預算愈多,愈壓縮研發投入,進而阻礙產業升級,使得台灣難以跟上國際再生能源的發展趨勢。
TRENA觀點:
如同蔡醫師所提,社會上存在多層面的雙重標準——例如山坡地能興建建物,卻不允許設置量體小的光電設施。台大教授也曾指出,綠電開發正好讓台灣重新看見過去經濟發展中被忽略的問題,宛如探照燈般揭露真相。然而,社會對綠電開發往往採取不同強度的苛責標準。正如蔡醫師所言,唯有理解彼此的需求與立場,才能逐步形成共識並推動合作。這也正是 TRENA 最能發揮作用、並切入推動的關鍵時機。
大家關心水庫水質是否良好,這確實十分重要;但若嚴格禁止設置太陽光電,卻不對油氣船進出或旅館興建設下相同限制,標準便顯得失衡。就如同翡翠水庫旁的茶農大量使用農藥,排放至水庫後對水質的影響不容小覷,卻鮮少引發同等程度的批評。此外,我們的灌溉排水系統仍採「未分離」方式,對健康可能造成的長期影響,卻始終未受到足夠關注。
許副理事長補充:
這次環評三法的修法欠缺充分的鄉野調查,內容顯得倉促且脫離實務。與其如此,不如比照核電廠「一次一個GW」的規模進行統一規範。目前的修法也引發疑慮:是否意在中南部進行大規模布局與土地收購?例如,要求40MW的案場設置161kV變電所原本就不切實際,更遑論讓小農自行投資,財務結構難以成立,最後恐怕各方都難以存活。
本次修法未能兼顧多項關鍵面向。一旦新規上路,青年返鄉投入綠能的可能性恐被大幅壓縮,地方青農的發展空間也將隨之縮減;鄉村年長居民在缺乏完善配套下,同樣面臨被排除於外的困境。整體而言,修法過程匆促,對地方現況與多元利害關係者的考量不足,進而引發疑問:這套制度究竟是為公共利益而設,還是為特定政黨或財團量身打造?
TRENA觀點:
感謝兩位從不同立場提出的意見,雙方都在同一點上達成共識:倉促修法並非妥當之策。環保團體與開發商都應獲得充分的討論與對話機會,使各方能在完整資訊與理性辯論的基礎上,進行後續修法。唯有如此,才能達到更完善的規範,同時兼顧公共利益。
在修法正式簽署之前,也期盼總統能聆聽環保團體與產業界的共同聲音。若在缺乏充分溝通的情況下倉促推動,不僅無助於環境與能源政策,反而可能造成政府、業界、地方與環境的四輸局面,這將是所有人都不願看到的結果。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