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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79離岸風電R3.3選商草案重點解析:ESG成關鍵門票


所有頻道位置:


主持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秘書長 高茹萍

共同主持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副理事長 劉秋伶


本集來賓:丹麥哥本岸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亞太區域總裁 許乃文(Marina Hsu)


一、   TRENA散步陪你聊 - 許乃文(Marina Hsu)丹麥哥本岸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亞太區域總裁

 

 

前情題要:

 

就在上個月底(1月22日),總統賴清德主持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並於會中重申台灣推動再生能源的決心絕不動搖,明確指出「綠電極大化」將是未來能源政策的核心方向。隨後,經濟部也迅速表態,公布相關草案並啟動諮詢與蒐集各界意見,預計將於今年年底前正式展開離岸風電「3-3」階段的選商作業。對於台灣朝向2050年淨零目標邁進而言,這項總裝置容量達3.6GW的離岸風電開發計畫,無疑是至關重要的拼圖。

 

不過,這次離岸風電3-3期的選商草案可說出現了相當關鍵的轉變。評選機制從國產化退場、改採ESG評分,到單一案場開發規模擴大至1GW,表面上看似為開發商鬆綁限制,實際上卻意味著更嚴格的篩選機制,以及資金與財務挑戰。因此,今天我們特別邀請台灣離岸風電產業關鍵的領軍人物──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台灣區董事總經理,同時也是亞太區域總裁許乃文(Marina),和我們分享她來自第一線的觀察與解析。

 

Marina是台灣離岸風電產業中的關鍵人物。她曾在一場說明會後直言,政府要有「被討厭的勇氣」,在選商過程中進行真正有意義的篩選,而不是讓標案淪為「作文比賽」。Marina從開發商的視角出發,深入分享她如何看待離岸風電3-3期的選商機制,以及在面對2030年併網時程高度緊迫的情況下,台灣的離岸風電產業準備好了嗎?

 


回顧與現況——CIP在台灣的耕耘

 

CIP是台灣離岸風電的重要推手與裝置容量的核心功臣

根據經濟部(能源署)於2025年底及2026年初發布的最新統計資料,截至2025年底,台灣離岸風電的安裝數量:累計已安裝474座風力機、裝置容量:累積裝置容量達到4.4GW、併網風場:截至114年(2025年)12月底,已有7至8座離岸風場完工併網。

 

談到CIP在台灣離岸風電發展中的角色,以及這一路的經驗與目前各案場進度,Marina指出,自2017年以來的這9年期間,CIP參與的第2階段彰芳西島與中能二兩座風場已正式運轉,是474座風機中的九十幾座。至於3.1期的渢妙一號風場,目前進度順利且按時推進:2026年即將展開海事工程,海上變電站已完成建置,水下基礎的首批工程也已完工,陸上變電站則於去年動土,整體工程進度與時間點均在預定時間內。

 

在R3.1與R3.2期的開發過程中,CIP以實際行動支持政府標案,即便面對COVID-19疫情帶來的挑戰,彰芳西島與中能二兩座風場仍是唯二無需申請展延的案場;其中中能風場甚至提前4個月完工,這是Marina當初進入離岸風電產業時幾乎是難以想像的成果。

 

正向的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從躉購到CPPA的關鍵轉變

針對R3.3機制規劃於2030至2031年併網,相較於CIP過去參與的潛力場址階段(R2),以及區塊開發前兩期(R3.1、R3.2),Marina認為台灣離岸風電的開發環境最大的轉變——是一場正向的「典範轉移」。她指出,最大的不同在於電力銷售模式,已從過去高度仰賴躉購電價(FIT),正式邁向純商業運作的企業購電合約(CPPA)。這樣的轉型勢必伴隨陣痛期,「轉骨痛」在所難免。Marina形容,台灣的離岸風電產業正處於「轉骨、轉大人」的階段,是一條必要、卻不輕鬆的成長之路。

 

過去電力價格高度仰賴政府補助,如今綠電全面市場化,許多購電方才意識到電力其實並不便宜,這也直接衝擊企業對綠電的認知與財務規劃。以渢妙風場為例,團隊花了兩年半時間才完成所有售電額度的銷售,期間甚至帶著會計師與律師,到各大科學園區舉辦說明會,對潛在買家中美晶、聯電、聯發科、遠傳與台灣大哥大等原本都非能源相關產業,進行「市場教育」。後來具備購電經驗的Google進場,銀行聯貸案才終於走完最後一哩路。Marina強調,這是一個轉骨的過程,是目前僅有單一風場成功完成售電;但是,這並不代表產業轉型已經完成,綠電市場仍需要更多成功成交的案例,才能真正站穩腳步。

 

R3.3選商機制初步觀察:本土化退場下的供應鏈考驗與轉機

針對R3.3選商機制的重大變革,最受關注的變革之一,便是「不再納入強制性產業關聯方案」。對於長期支持並參與本土化的CIP而言,Marina坦言,第一時間確實感到惋惜。與台灣供應鏈合作多年,上週才剛在台北港慶祝首批水下基礎完工,卻在公聽會版本中未見本土化相關要求,難免對供應鏈的未來發展感到憂心。

 

不過,Marina也分享了一線觀察所看到的轉變與韌性。她提到,CIP曾帶領銀行團前往台北港參訪,世紀鋼賴文祥董事長當場向銀行團表示,理解當前選商制度的轉變,但對進軍國際市場仍深具信心。以此次水下基樁為例,共有99根由世紀鋼與俊鼎製造,這正是本土廠商向國際證明自身實力的重要機會。

 

她也指出,許多本土企業其實相當低調,以東元為例,其董事長具備銀行業背景,推動企業多角化經營,從變電站到資料中心,其實值得大家更多關注。更重要的是,這些大型製造與工程案也有助於提升台灣整體的環安衛標準。Marina強調,離岸風電高度仰賴外籍移工,而部分來源國的環安衛規範相對不足,若能讓勞工在比母國更安全、更完善的工作環境中工作,本身就是一種正向業主責任的實踐。

 

以併網時程(COD-based)的選商框架:維持亞太第一的關鍵轉折點

Marina指出,CIP過去在台灣累積的實績,正好反映出政府離岸風電政策的持續進化,而這是一個正向的改變。她認為,早期選商機制的鑑別度偏低、缺乏有效篩選能力,但實際上不同開發商的能力與成熟度本就不可能一致,以併網時程(COD-based)為核心的選商框架,有助於提高制度的精準度與可執行性。放眼亞太市場,台灣目前的選商規則其實相當成熟。相較之下,日本的招標標準與機制設計仍有不足,韓國才剛起步,菲律賓多半承襲台灣的經驗,而越南目前僅有零星進展。Marina強調,從亞太區域比較來看,台灣在離岸風電選商制度上的完整度與實務導向,已明顯領先多數的亞太市場。

 

Marina認為,R3.3的選商標規,將是台灣能否持續維持亞太離岸風電領先地位的重要轉折點。其中,「財務能力」不再只是文件上的條件,而是具有明確、實際的篩選指標。她以渢妙一號風場為例:該案總投資金額高達約新台幣1,400億元,實務上融資到位的時間往往比原先預期的晚,但工程進度卻無法因此停下,否則就會直接衝擊併網的時程。在這樣的情況下,CIP必須具備足夠的自有資金與財務韌性,才能確保工程持續推進。

Marina直言,這樣的資金承擔能力,對於規模較小、經驗不足的開發商而言,幾乎是不可能、也難以想像的現實。她認為,小型開發商或許更適合聚焦於其他類型的再生能源發展,而非高資本密集、風險集中的離岸風電。也因此,政府在R3.3選商中強化對開發商財務能力的篩選,不僅是必要之舉,更是確保專案如期併網、維持整體產業穩定與國際信譽的關鍵。

 

Marina也進一步舉例說明。就在昨天,歐洲再生能源市場最受矚目的新聞,便是CIP以17億美元併購沃旭能源(Ørsted)在歐洲所有已營運的600MW陸上風電案場、另有300MW的正在開發的案場,以及其在英國、德國與西班牙的在地團隊。她指出,單一離岸風電案場的造價往往高達40億美元,投資規模甚至遠高於上述併購案。這凸顯了一個極其現實的問題:離岸風電本身就是高度資本密集的產業。台灣若真正需要穩定、可交付的綠電,就必須選擇具備實際供電能力與資本實力的開發商。她強調,政府在選商時必須「善用手中資源(use your power smartly)」,透過制度設計,將資源有效分配給最具能力、能確保電力順利送上電網的業者手中。

 

ESG評分:實績與財務能力仍應是核心

在這次R3.3選商規劃中,ESG評分首次被納入評選項目,約占總分10–15分。評分項目涵蓋在地產業效益(鼓勵開發商持續投入本土產業?)與減碳規劃。更特別的是,如果ESG效益超出原先承諾,開發商甚至可獲得「延長售電期間」的獎勵。

 

對此,Marina表示,初看ESG評分規則可能顯得模糊,她至今仍認為尚未完全清晰。她指出,ESG涵蓋的範疇非常廣,每個細項都可相當細緻。例如沃旭能源的珊瑚復育、CIP在鹿港推動的文化創生,或是營養午餐計畫,究竟如何量化評分,仍有挑戰。因此,Marina認為,開發商應先聚焦在實績與財務兩大核心分數上。她強調,表現良好的公司,ESG通常也不會太差——這就是「非黑即白」的現實。

 

Marina強調,如果政府對棄標廠商實施扣分,就能產生真正的鑑別度,而分數差距最大的仍是實績與財務能力,這也幫助政府避免「踩雷」。再以ESG評分,更多是為專案加分,而非決定勝負的關鍵。她指出,即便是最有實力的開發商,要在2030/2031年12月前併網,也幾乎不可能達成。大型基礎建設製造需要長時間,例如海上變電站從下單到運抵現場通常需5年;渢妙一期雖於2022年得標,但實際準備工作早在2020年就已展開,預計2027年才能併網。許可審查往往因各種因素延宕,工程設備合約也需長時間協商,又例如CIP在2022年底與翡翠輪簽約付訂金,才使設備得以順利在越南整裝待發。

 

Marina的觀察提醒政府,離岸風電選商的核心挑戰仍在於長期規劃、財務穩健與實績累積才是成敗的關鍵。針對計畫執行的可行性與正確性,政府應評估是否將原定2030/2031年的併網時程適度延後至2032年,以提供合理的展延空間。同時,也應思考如何優化審查與流程,確保整體能源目標不受延宕影響,並讓開發商與供應商對市場有清楚的預期。對於離岸風電高度資本與時間密集的產業來說,時間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總結與建言

 

經濟部目前正廣泛徵求各界意見,以完善相關規劃。身為資深開發商代表,Marina以專業角度向經濟部提出最直接的建言: CIP堅定支持台灣,願與政府攜手推動;前提是要「做對的事」,確保政策落實有成效,才能實現綠電目標。

 

 

二、   一週綠能新聞

 

(一)國際新聞

 

1.  第三屆北海高峰會》十國簽署《漢堡宣言》強化北海離岸風電合作

2026年1月26日/Reuters

 

在2026年1月26日於德國漢堡舉行的第三屆北海高峰會(North Sea Summit)上,來自歐洲十個國家的能源部長共同簽署了被稱為《漢堡宣言》的重要協議,宣布將攜手推動北海區域大規模離岸風力發電建設,並力圖建構跨國再生能源網絡。這份協議標誌著北海沿岸國家在能源安全與再生能源合作上的一次重大飛躍,旨在強化歐洲整體能源供應的自主性與穩定性。

 

這次《漢堡宣言》的核心承諾,是在2050年之前合作建設總裝置容量達100吉瓦(GW)的離岸風力發電設施,預計能夠供應超過1.4億戶家庭的用電需求,並將北海打造成為全球最重要的清潔能源樞紐之一。參與簽署的國家包括英國、德國、法國、丹麥、比利時、愛爾蘭、荷蘭、挪威、盧森堡與冰島,與會各方同時表示,這份協議是沿著歐洲原有300GW海上風電至2050年的長期策略進一步落實的成果。

 

報導指出,此次峰會不僅聚焦於風電裝置量的擴大,也同時強化了跨國電網與海底電纜連接等基礎建設規劃。跨境風場與互聯電力傳輸系統將讓不同國家的電力資源能在區域內靈活共享,不但能提升供電彈性,也能有效緩解再生能源發電的間歇性與區域性波動問題。此外,部分計劃更納入海上綠氫的生產與儲存基礎設施,以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工業與交通等更廣泛領域的應用。

 

此次北海高峰會背後的長期背景,是歐洲自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以來,因應天然氣供應不穩與地緣政治壓力所加快的能源自主策略。過去數屆峰會已逐步提出區域合作的能源目標,包括提升海上風電容量、強化區域電網互連,以及協調跨境規劃。這次所簽署的宣言和合作機制也反映出各國希望透過協同規劃與投資降低成本、增加能源供給安全、並創造新的產業就業機會。

 

與會代表表示,未來北海區域每年將在2031至2040年間投入每年約15GW的離岸風場建設,逐步朝向2050年300GW的整體目標邁進。這樣的紀律化發展方式有助於降低再生能源建設成本、創造規模經濟、並吸引更多私部門投資加入再生能源供應鏈。

 

《漢堡宣言》不僅是離岸風電合作的政策宣示,也為歐洲再生能源市場提供了長期策略與跨國整合架構,顯示出區域合作在能源轉型與能源安全策略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而這樣以跨境合作與互聯電網為核心的能源發展模式,有望成為全球其他區域在推動大型再生能源專案時的重要參考範例。

 

TRENA觀點:

川普上台後,歐洲國家發現,無論是俄羅斯還是美國,依賴任何單一能源供應方都不再可靠。歐洲十國攜手打造北海最大海上風電場,並簽訂《漢堡宣言》,該宣言不僅宣示離岸風電合作政策,更為歐洲再生能源市場提供長期策略與跨國整合架構,凸顯區域合作在能源轉型與安全中的關鍵角色。以跨境合作和互聯電網為核心的模式,有望成為全球推動大型再生能源專案的重要典範。

 

【里程碑】

 

2.   澳洲再生能源占比突破50%創歷史新高

2026年1月29日/Reuters

 

澳洲再生能源發展在2025年底迎來重要里程碑。根據最新電力市場數據,澳洲國家電力市場(NEM)全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首度突破50%,代表太陽能、風力、水力與電池儲能合計供電量,已正式超越煤炭與天然氣等化石燃料,成為澳洲電力系統中的主要來源。這項進展被視為澳洲能源轉型歷程中的關鍵轉折點。

 

報導指出,推動這項成果的主力來自屋頂型太陽能的大幅成長。澳洲家庭與企業持續在屋頂設置太陽能系統,使分散式發電成為電力供給的重要支柱。同時,大型太陽能電站與陸域風電場的穩定擴張,也進一步提高再生能源在整體電力結構中的比重。隨著裝置容量增加,再生能源已不再只是輔助角色,而是能實質支撐國家層級的用電需求。

 

除了發電端的成長,電池儲能系統在此次突破中亦扮演關鍵角色。澳洲近年快速部署大型電池儲能案場,使得再生能源在尖峰時段能有效釋放電力,降低對燃氣與煤電調度的依賴。數據顯示,電池在高用電時段的放電量明顯增加,有助於平衡太陽能與風電的間歇性問題,提升整體供電穩定性。

 

不過,報導同時指出,這項里程碑並不代表能源轉型已毫無挑戰。隨著老舊燃煤電廠陸續退場,澳洲仍須加快電網升級、跨區輸電建設與儲能規模擴張,才能確保在極端天氣或用電高峰期間維持系統穩定。此外,如何在投資速度、電價穩定與能源安全之間取得平衡,仍是政府與電力市場持續面對的重要課題。

 

澳洲再生能源占比突破50%,不僅象徵發電結構的重大改變,也顯示高比例再生能源搭配儲能與市場調度,已具備實際運作的可行性。這項經驗被外界視為其他國家邁向高綠電占比時的重要參考案例,顯示能源轉型正從政策目標逐步轉化為現實成果。

 

TRENA觀點:

澳洲政府積極推動能源轉型,目標是在2030年前將電網中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提升至82%,並建置40GW的再生能源與儲能容量,同時計畫在2038年前逐步淘汰燃煤電廠。相對而言,德國也訂下明確目標,力拚2030年前讓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到80%,凸顯兩國在綠能發展上的競逐與承諾。

 

(二) 國內新聞

 

1.   鄭麗君主持永續長會議 政府帶頭示範發展光電 會議四大重點一次看

2026年1月28日/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林昱妍

 

環境部於1月27日召開「政府永續長聯盟論壇」,由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以聯盟永續長身分親自出席,並邀集多個部會共同討論政府如何在再生能源與永續發展領域扮演示範角色,此次論壇聚焦於綠能推廣與政策協調的四大重點。

 

會議首先強調太陽光電發展必須加速落實;鄭麗君指出,光電是台灣邁向2050年淨零轉型的核心推手,特別是公部門屋頂型光電具備高潛力,預估僅公部門建物即可提供逾1GW的太陽能發電量。她同時宣布,自今年8月起,新建建築屋頂面積達1,000 平方公尺以上者將強制安裝太陽光電設備,以強化建築物能源自主性與綠能供給。與會環保團體亦呼籲政府加強施行資訊公開與執行溝通,以利政策順利推動。

在推動光電之外,內政部次長董建宏指出,政府目前正盤點全台建築立面可設置光電的空間,期望未來擴展至立面型太陽能(BIPV)應用,並以環境部大樓作為首座示範點。這代表光電應用將從「屋頂」延伸至「建築立面」,讓再生能源更深入城市景觀。

 

論壇第二項重點為推動近零碳建築計畫,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組長羅時麒說明,政府計畫在2050年達成100%新建建築與85%既有建築達到近零碳能效,這包含提升建築能效、老宅延壽與搭配再生能源裝置以減少運營排放。透過綠能與節能雙軌並行,逐步向碳中和邁進。

 

第三項重點聚焦深度節能與綠色採購示範,環境部綜合規劃司長洪淑幸說明,2024至2025年行政機關透過節能診斷,已在照明與空調系統優化中達成約5%節能成果,節省逾4,000噸二氧化碳排放與千萬元電費。與會部門還展示了多項跨部會合作案例,例如醫療機構電力與空調系統調控、供水單位提升電機效率等,都是再生能源與節能技術整合的實例。

 

第四項重點則延伸至 廢棄物管理與循環經濟,環保署署長顏旭明指出,因應極端氣候與廢棄物挑戰,政府將逐步推動掩埋場智慧化管理與災後廢棄物循環處理機制。這項議題強調,能源與環境政策必須與資源循環與防災韌性策略整體結合。

 

TRENA觀點: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日前主持永續長會議,宣示由政府率先示範、加速推動光電與再生能源發展。會議所聚焦的四大重點,與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TRENA)先前在立法院舉辦的座談會與公聽會討論方向高度呼應。離岸風電的ESG涵蓋範圍廣泛,未來可進一步聚焦各部會的政策推動重點,形成跨部會協作與相互呼應的整體策略,提升能源轉型的整體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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