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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轉型2.0關鍵議題座談會系列(六)風災下的社區韌性:太陽光儲在重建中的關鍵角色報導

一、主辦單位: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策進會、立法委員蔡其昌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蘇巧慧國會辦公室、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二、協辦單位:PVGSA 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台灣綠領協會

三、時間:2025月10月03日(五)09:00-11:40

四、地點:立法院紅樓101會議室(註:由於立法院門禁管制,請攜帶證件,並由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大門進入)



前言

 

丹娜絲颱風強襲南部,不僅讓許多家庭承受屋頂破裂、斷水斷電的困境,也暴露出台灣太陽光電系統在極端風雨下的脆弱面向。風暴帶來的不只是災害,更催生出光電板的大量破損與廢棄物挑戰,引發回收處理體系的壓力,也突顯現行設施在抗風設計與韌性規劃上的不足。因此,如何建立更完善的光電板回收機制,並檢討颱風下光電設施的抗災能力,已成為能源轉型中不可忽視的重要課題。

 

然而,在此挑戰下,太陽光電與家用儲能系統展現出超乎預期的助益。光電與儲能的結合,能在電網受阻時提供必要電力,協助家庭與社區維持基本運作;同時,若能廣泛應用於學校等公共建築,更能在災害期間發揮臨時收容與緊急應變的樞紐角色。光儲不僅是再生能源推動的一環,更是強化國土安全與災害韌性的有效途徑。

 

為此,我們誠摯邀請地方政府分享災區現況與實際需求,並敬請內政部、環境部、經濟部、台電公司及農業部等相關主管機關,以及綠建築與儲能領域的專家,共同參與本次以「風災下的社區韌性:太陽光儲在重建中的關鍵角色」為主題之座談會。期盼透過跨部會與跨領域的交流合作,深化各界對光電建築與儲能在災防應用上的認識,並為未來政策推動與資源整合建立共識。

 



高茹萍秘書長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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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大家在百忙之中蒞臨立法院永發會和我們TRENA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共同舉辦的「能源轉型2.0關鍵議題座談會系列(六):風災下的社區韌性:太陽光儲在重建中的關鍵角色」。這場座談會對我們而言意義重大,而且迫切。

 

面對近來丹娜絲颱風帶來的重創,許多南部地區的家庭經歷了屋毀、斷水、停電的煎熬,也讓我們更清楚看見,極端氣候對我們的能源設施與社會韌性所帶來的嚴峻挑戰。尤其是在太陽光電系統的應用上,無論是水上設備的抗風設計,電網的韌性,還是災後的回收機制,都暴露出不少需要立即面對與改進的問題。

 

然而,在災難的另一面,我們也看見希望的曙光。有些社區屋頂因為憑藉太陽光電與家用儲能系統的協助,得以在斷電時維持基本生活機能;因此我們也希望擔負著臨時收容與救援據點任務的學校與公共建築,未來是否可在目前「班班有冷氣」、「校校有光電」,接下來有機會邁向「校校有儲能」?

 

在太陽光電已經佔發電13%左右的階段下,光儲系統的實用在有必要納入救援任務的行列中,也讓我們再次肯定,再生能源不只是環保產業,更是國土安全與災害應變系統的重要一環。當然,推動能源轉型從來不是一條平坦的道路。從早年推動捷運建設時的不被理解,到今日面對再生能源的種種質疑,這當中有制度的挑戰、有社會的討論,也有政治的對立。但我們深信,唯有持續對話、共同面對,提出解決方案,我們才能重獲社會的支持。在風災後重建的不只是屋瓦,更是整個社會對綠能的信心與未來的方向。

 

今天的座談會,特別感謝長期在第一線推動再生能源的夥伴,也感謝各部會及台電公司的積極參與與支持。我們期盼透過今天的討論,能發夠提出具體可行的建議,讓未來的建築光儲設計不只是更安全、更智慧、更美觀,也更貼近災區的真實需求。

 

風雨過後,就是轉型的契機。讓我們一起把握這個時刻,為台灣打造一個更有韌性、更綠色、更永續的未來。最後,再次感謝大家的出席與關注,也邀請大家一起攜手,讓能源轉型的道路在風雨過後更加堅實。


 

蘇巧慧副會長 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策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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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代表蔡其昌會長發言,正值台南與花蓮接連受到風災的侵襲,讓我們對天災有了更深刻的體會。我們的團隊不只一次前往當地,實地了解災情。在勘查過程中,看到災害所帶來的破壞,規模遠超出一般想像。尤其在風和日麗的日常生活中,更難以體會災區所承受的困境與挑戰。正因如此,我們更應該重視「韌性」的建立——包括水電等基礎設施如何強化,以提升整體社會面對天災與突發狀況的應變能力,這是我們共同需要面對與思考的重要課題。

 

蔡其昌會長認為,在面對挑戰的同時,我們也看見了契機。太陽能光電與家用儲能系統的結合——也就是「光儲」系統——正是電網受阻的一項關鍵解方,也正是災區最迫切需要的電力來源。面對越來越頻繁且極端的天氣,我們必須思考如何提升社會整體的韌性,蔡會長想向大家進一步說明如下:

 

(一) 在災後重建的過程中,如何提升社區的整體韌性。將「社區防災韌性」納入未來的規劃與政策指引,積極考慮針對學校、里民活動中心等公共空間設置必要的儲能設備,在災害發生時,能夠發揮避難、支援與供電的關鍵功能。

 

(二) 關於電網韌性與法規優化。目前光電系統受限於現行法規,一旦停電就因「孤島保護」機制而停止運作,導致產業與居民陷入「有光卻無電」的窘境。因此,推動「光電加儲能」的備援方案勢在必行。建議透過專案型補助,優先在公有建築設置儲能設備,將其轉型為聚落的緊急用電中心。

 

在法規層面,應考慮鬆綁《電業法》中「特定電力供應業」的資格,並於台電技術要點規範中增訂雙向計量表與小型逆送電的標準,確保基本民生與產業在災時仍有穩定電力可用。從長遠來看,我們應積極規劃「災後供電綠色通道」,讓社區微電網在關鍵時刻能成為韌性供電的可調度資源。

 

(三) 光電建材化。目前大多數人仍將太陽光電視為設備,而非建築建材的一部分。但若在災後重建過程中,能將兩者結合,就能大幅度的提升建築本身的韌性。然而,礙於高成本及誘因不足,因此,如何透過政策手段加強誘因,將是值得進一步討論與推動的方向。

 

以上三點是蔡其昌會長特別提出的重要說明,想進一步強調的是:

 

(四) 災後對光電韌性標準與回收機制的檢討與強化。經歷花蓮與台南風災後,必須嚴肅思考:現有的光電設備韌性標準究竟是否足夠?以台南這次風災為例,是否符合現行設置規範?就如同防洪標準已從「百年」提升為「兩百年」等。面對日益極端的氣候變遷,台灣的光電設施也需要有相對應的設計與防護標準。

 

此外,這次風災中光電板受損後的回收問題,比毀壞更讓人頭痛。在媒體大量報導之下,社會對光電產業產生信心危機。因此,未來除了基礎設施的建置與維護外,回收、補修補救的SOP(標準作業流程)也應納入政策考量,以便未來發生同樣狀況可以更快的處理。唯有建立完整的風災應對與後續處理機制,才能真正提升光電產業的韌性,讓台灣走得更穩、更遠。

 


民間團體代表發言:

 

陳秉亨前副理事長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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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起,我們便開始推動以再生能源促進農村再生的相關工作。然而,遺憾的是,這十年來整體成效尚未如預期顯現。相較之下,日本自2013年施行再生能源法以來,其政策路徑明確,結合再生能源與農村發展,有效提升農村面對極端氣候的韌性。此次風災雖帶來衝擊,但也是一個檢視並加速轉型的契機。建議把握此一時機,重新整合再生能源與農村政策,讓能源轉型成為農村永續與氣候韌性提升的推動力量。

 

我是台南七股人,這次風災讓我對光電發展的過程感到格外焦慮。早在十年前,我們就指出,許多案場長期閒置,許多農地因此荒廢凋敝。即使國家的氣候政策或能源目標達成,若無法實質改善在地社區的實際需求與挑戰,仍難以視為真正的成功。像七股這樣的氣候風險地區,居民多半是經濟弱勢或高齡人口。對他們來說,新科技往往是一道門檻,災後重建更是沉重負擔。過去十年,對提升農村社區的韌性幫助有限,令人遺憾。缺乏社區參與的轉型,終究會讓問題重演。然而,這場危機也可以是一次轉機,利用再生能源設施,不僅有助於降低災後重建成本,也能真正強化社區韌性,讓能源轉型成為農村再生的契機。

 

透過啟動《農村社區土地重建條例》相關機制,導入具地方經驗與跨域專業的服務團隊,並結合儲能系統的建置與補助政策,不僅能有效活化長期閒置的土地與社區資源,也能創造在地就業機會,強化基層的照顧與支持系統。這樣的整合策略,能讓農村不再只是能源設施,而是真正走向永續發展的主體。從災後的重建,若能以韌性為核心目標,將不只是恢復原狀,更是推動結構性轉型的契機,重新打造一個能面對未來挑戰、有韌性的生活環境。





黃允巍副理事長 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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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颱風不僅造成嚴重的財物損失,也再次突顯出災後「心理重建」與「能源設施韌性」的重要性與迫切性。風災過後,我的女兒說:「太陽能板都被吹光光了,而且那東西會不會有毒!」這句話看似童言童語,實際上反映出社會大眾對能源設施安全性與環境影響的質疑與不安。這是一個心理重建的過程,應該要透過公聽會來跟大眾做說明。

 

剛才蘇副會長提到,公共空間是否應裝設儲能系統,其實值得進一步思考與規劃。回顧蘇貞昌院長任內推動的「班班有冷氣」政策,對偏鄉地區來說,確實是一項德政。因為在都市地區中小學,「班班有冷氣」早已是基本配置。如今,隨著極端氣候日益頻繁,校園成為重要的避難與社區支援空間,未來不僅要「班班有冷氣」,更應邁向「校校有儲能」。

 

然而,在現行併網法規下,仍存在一定限制。依據目前的躉購制度,太陽能發電須併入台電電網;一旦台電電網崩潰,即使設有儲能設備,也無法將太陽能發電儲存或供應使用,主要是為了防止「孤島效應」的發生。剛才有委員也提出相關問題,是否應檢討現行電力規則,進行適度修正,已成為值得深入討論的方向。因此,建議從短期、中期到長期提出具體對策與規劃,作為未來制度調整的參考。

 

(一)短期:電力自主,自發自用;

(二)中期:推動「村落與村落」、「家戶與家戶」間的微電網連通,強化社區互助與能源調度;

(三)長期:在併連時做調整,災時可轉換到配電級系統,建立具備彈性與抗災力的能源網絡。

 

隨著「班班有冷氣」政策推動,為因應未來用電成長與電網穩定的挑戰,更應進一步邁向「校校有儲能」的目標。學校作為社區重要的公共空間,是防災聚合的地方,導入儲能系統,搭配太陽能與結合微電網系統,加強電網的韌性,可在緊急狀況或災害發生時,提供備援電力,發揮防災避難據點的功能。

 

 

陳重仁理事長 台灣綠領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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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重大議題中,災害所帶來的影響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特別是在建築領域受到的衝擊格外明顯,包括光復鄉災區。此外,維生系統的穩定運作也變得格外重要,其中電力供應扮演關鍵角色,不僅影響民生基本需求,也直接關聯到交通及通訊等系統的正常運作。

 

從宏觀架構來看,國際趨勢與政策面的討論並非始於今日,而是持續已久。只是近期因重大災害的發生,使得相關議題再次被放大檢視。事實上,與建築及淨零相關的規範與政策,包含「韌性建築」的概念,早已陸續入法。在國際層面,聯合國於COP28會議中即針對建築領域提出多項倡議,例如推動再生能源「Triple」(三倍提升)及能源效率「Double」(效率加倍)的目標,藉此加速淨零轉型。這些國際倡議也進一步引申各縣市的自治條例,涵蓋節能、綠能、溫室氣體減量,以及提升建築韌性等面向。

 

現今在國際間較為主流的綠建築標準中,「韌性」早已被納入評估範疇。因此,未來的建築設計不再僅僅聚焦於綠能與淨零排放,更需全面考量建築在面對極端氣候與災害時的適應與恢復能力。隨著氣候災害日益頻繁且嚴重,這不僅是台灣面臨的挑戰,許多國家所受影響甚至比台灣更加劇烈。然而,近期光電的爭議事件,在民眾眼中逐漸被貼上「嫌惡設施」的標籤,也讓人開始質疑是否還要繼續推動光電政策。

 

其實,「光電本身沒有錯,問題在於它被放錯了地方。」這是許多業界人士的共識。不少建築師認為光電板被設置在屋頂上,除了影響美觀,也未必符合建築整體設計邏輯。因此,如何將光電系統與建築設計更有機地整合,提升功能與美感兼具的應用方式,將是未來推動過程中不可忽視的一環。

 

回到社會層面,大型光電廠往往需要大量土地,近期因風災導致光電板損毀,也讓光電回收議題提前浮上檯面。相較之下,光電若能整合進城市建築,有明顯優勢:

 

(一) 不占用額外土地、建置成本低;

(二) 送電距離短,損耗小;

(三) 建築整合風險低,更穩定。

 

然而,目前多數關注的仍是專案內部成本與財報投資模型,真正的外部成本常被忽視,例如:生態衝擊、災後廢棄物、輸配電的社會與環境負擔,以及引發的民間爭議。若災害發生,處理這些問題所需的社會成本極高,環境部門也常面臨壓力,甚至有廠商因無法負擔善後成本而倒閉。這些都是在推動能源轉型過程中,必須正視的關鍵問題。

 

回到光電與建築結合的部分,可以提出以下建議:

 

(一) 加速推動、提升成效推動「一箭雙鵰」的政策方向,例如結合老屋延壽與節能改造。台北市已有相關作法,對無法都更或危老的建築提供整修補助,不僅提升安全性,也降低災害風險。舊建築占整體市場九成以上,若能強化隔熱、導入光電,節能效果顯著。韓國、日本均有提供建築導入光電的相關補助,台灣若能同步強化光電補助,將能提升整體能源效率。

 

(二) 彌補認知落差,強化知識推廣光電與建築屬於不同專業,兩者之間存在明顯的認知與溝通落差,需廣開光電建築的相關課程。實務上常見建築師與光電公司無法順利合作,缺乏合適的產品也是一大問題。為了補上這個GAP,我們正透過業界連結,與友達、茂迪、聯合再生等廠商討論下一步的建築用光電產品樣貌。但發現他們對建築法規不熟悉,導致跨界整合困難,因此我們主動介入協助,目前正進行打樣,期望明年能有具體成果。同時,也建議將建築光電納入公務人員的環境教育課程,從制度面提升整體認知與推動力道。

 

(三) 產品面:從重建到升級,推動建築美感與光電融合目前光電多被視為單純設備,與建築本體整合困難,常因外觀問題遭到排斥,例如台大校園內即不允許明顯可見的光電板,反映出視覺與美學的衝突,發電效益之外,「好看」同樣重要。日本、韓國已發展出立面型光電與城市光電應用,透過設計導入,不僅提升再生能源比率,也避免破壞城市景觀。

 

未來應朝BIPV(建築整合型光電)方向發展,讓光電成為建築的一部分,而非附加物。期望台灣也能早日推出具設計感、符合本地法規的自有產品,讓光電在建築修繕、新建或改造中,都能自然融入,真正實現功能與美學的雙贏。藉由設計導向與誘因機制的導入,可參考日韓發展的立面型光電與城市光電模式,推動建築物自發自用、與環境共生的能源轉型策略,加速邁向綠能、淨零、韌性的永續目標。

 


 行政機關代表發言:

 

曾鈞敏處長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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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計畫」,說明如下:本特別條例規劃了十項重點工作,分別由各相關部會負責辦理,涵蓋災後復原、重建等內容。依規定,條例公布後兩個月內,各部會須提出具體復建計畫,並於10月17日前報送至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會)。

 

工程會已經啟動相關作業。根據條例規定,須先劃定災區範圍,作為後續重建與補助的依據。當初條例通過時,立法院亦有附帶決議,明確將「楊柳颱風」納入適用範圍。行政院已於9月30日正式公告,共有12個縣市全境劃定為災區,尤其是台南市,受災情形尤為嚴重,將列為重點協助對象之一。

 

回到條例本身,雖然主要針對災後的復原與重建,不過,行政院在會議中特別要求,各部會應將原本已在推動、具備韌性與系統性的計畫,也一併納入復原重建計畫中,尤其在不需動用特別條例經費的部分,以凸顯整體防災治理的系統化布局與資源分配。目前整體復原重建計畫原編列經費為600億元,但因花蓮堰塞湖事件的發生,特別條例正著手修正,預計上修經費,並將花蓮光復鄉的重建納入,同時補強現有計畫中尚未涵蓋的部分。

 

行政院早已派員前往光復鄉進行協調,積極協助當地工程與重建作業。10月7日,工程會主委兼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親自前往光復鄉,成立「一站式服務平台」,提供災民即時協助。民眾若有任何疑問或需求,皆可至該平台洽詢,包括重要證件遺失等問題,也能透過此平台迅速獲得協助,協助災民盡快恢復基本生活機能。

 

關於老屋重修的部分,台南市與嘉義縣的老舊建物情況與花蓮縣倒塌的建物不同,並不適合採用耐震補強、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的方式處理。至於花蓮光復鄉,初步調查顯示有89戶住宅已不堪居住,現正研議以中繼屋或永久屋的方式進行安置與重建,相關方案正在積極規劃中。「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計畫」目前共涵蓋53項子計畫,相關內容正在持續整理與增加中,若有新增計畫,將納入三位講者所提出的理念與建議,並請各部會進一步研議與討論。

 

回到台南,當時行政院設立前進指揮所,由工程會擔任幕僚單位,協助推動房屋修繕。民眾可主動登記,中央也成立15個支援團隊,媒合廠商優先暫停手邊公共工程,協助災民修繕房屋。目前已有3,644戶完成媒合,其中1,010戶簽約,代表仍有2,000多戶尚無修繕意願。建議可結合地方社區、工會力量,加強協助與宣導,並導入光電、壓低修繕價格,以提高民眾意願。

 


洪世宗副研究員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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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減辦公室是負責跨部會協調的工作,所以對「社區韌性」有深刻體會。無論是這次花蓮颱風或之前的台南風災,都讓我反思:若災難發生在台北,我們的社區準備好了嗎?社區由一棟棟住宅組成,裡面住著孩童與長者,平時行動就不便,他們願意離開嗎?能順利撤離嗎?建議增設充電樁,鼓勵電動車使用,作為非常時期的備援方案。當停電發生時,電動車能成為臨時電源,讓家庭撐過短暫的危機,對有小孩的家庭特別重要。

 

像花蓮這樣的重大災害,往往不是短時間就能復原。如果居民無法移動到避難場所,最終還是得留在自宅避災,這時社區是否能提供基本維生條件就顯得關鍵。太陽光電加儲能是一種選項,但有長者會質疑:「20年後的回收,我們也看不到,為什麼要投資?」因此,讓居民能安心留在自宅,是否有其他提高自救能力與提升社區韌性的靈活方式,值得大家思考。

 

以自宅防災而言,民眾對設置太陽能板的意願逐漸提高,但回收週期長、需近20年,也讓部分人卻步,特別是高齡者較難接受。此外,防災策略需因地制宜,不同城市面對的災害風險與在地條件各異,無法一體適用。都會區與非都會區在防災思維上也應有所區分。面對突發災害,更應強化短期自救能力,例如設置緊急供電系統,以確保基本生活不中斷。整體而言,建立具在地適應力的防災系統,是提升社區韌性的關鍵。



徐燕興副署長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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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的核心任務在於空間規劃,涵蓋建築、基礎設施與下水道等系統建設。未來,將推動老屋延壽計畫,並積極與淨零材料整合,也期盼大家一同參與。目前最關鍵的仍是預算,尚待立法院最終審議通過,我們才能進一步執行各項計畫。

 

今年的進展,應是中央層級的顧問團隊將政策規則訂得更具體細緻。然而,都市老屋尚未進入重建階段,無論是危老或都更,推動政策時若未從社區生活實際出發,而是以知識菁英的視角規劃,就容易與在地脫節。以台北市為例,整建維護是從「拉皮」做起,再推老屋再生,最後搭配整建維護的經費補助,推動過程相對順暢,也累積較成熟的經驗,值得其他城市參考。

 

有關都更獎勵,確實需要審慎評估。一旦啟動獎勵機制,就很難回頭,未來若有更進一步的政策方向,可能又需追加獎勵,缺乏調整空間。因此,推動策略前,應先建立共識,規劃清楚操作路徑,才能讓每一步都走得穩健且具前瞻性。此外,目前立面型光電板的標準尚未出爐,相關規劃也需同步考量,避免落入政策與實務脫節的情況。

 

社區韌性不是單點工程,而是整體面向系統性思考。台灣已進行多項通盤檢討:相關法規如《建築技術規則》、《氣候變遷因應法》已修訂,農村設照與鄉村規劃也已入法,各領域皆強調韌性與淨零的目標,並設有總顧問制度。然而,真正的突破關鍵在於專業能力與實踐方法。接下來,需將政策落實至每個社區與鄉村,並建立跨部會間的忠誠共識,這不只是理念,更是執行力的展現。最後,地方政府與社區需發展更智慧、在地化的因應策略,以全面提升社區韌性。

 

我認為,社區韌性的水平整合已初具成效,而垂直整合的有效落實在於能否往上突破。這需要有人負責與明確的主責單位,才能促成行動落實。以台南七股為例,當地已有鄉村規劃機制,部分在地問題可透過鄉規工具進行整合與處理。此外,成功大學的專家學者也參與相關規劃與實踐,顯示學術界與地方政府之間已建立初步合作基礎,具體展現政策與地方經驗結合的潛力。

 

在景觀層面,仍有必要釐清法律規範與空間規劃之間的關係。討論相關議題時,不能僅聚焦於個別法規,而忽略整體法制架構的連動性。實際上,許多問題若能善用現行的空間計畫工具,往往可以獲得有效解決。若這些法規與規劃之間的關聯未被釐清,不僅可能耗費多年時間才能釐清權責與執行機制,原本用以強化「社區韌性」的構想,也恐淪為空談,進一步延誤政策的實質推動。

 

因此,我們正積極爭取下一階段的「城鄉風貌政策」希望以社區規劃的角度,將社會韌性與氣候因應納入地方空間發展中,讓更多人理解這樣的轉變,也透過培力,逐步推動行動。培力的過程本就無法「即知即做」,而是需要長期投入與持續耕耘,才能真正落實社區的轉型與強化韌性。

 


吳志偉副署長 經濟部能源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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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丹娜絲颱風災後的復原與防災需求,目前正規劃於部分活動中心與學校導入防災型電池、發電機及太陽光電板,作為備援能源設施,具體配置仍需視各案場條件而定。這項計畫方向正確,但在實際推動過程中,仍面臨一些挑戰。其中儲能電池的設置是目前較大的難題。消防署已針對此部分訂立相關指引,然而,範圍還是在公共空間黃副理事長提到住宅區或一般住戶的規範還要再努力。牆面型設置在台灣,確實需要時間逐步溝通與推進。

 

在案場與社區結合的推動方面,未來將有所改善。回顧早期案場的設計與商業模式,大多以售電為主,較少考量與社區的實質連結。當時其實就觀察到,對於社區型案場,應該朝向「案場與社區共好」的方向來規劃與設計。因此,目前正重新盤點現有案場周邊的條件,希望在特定情境下,能夠提供支援周邊社區基本用電需求。舉例來說,未來可望在特定據點(如社區活動中心或學校)設置緊急充電站,作為災時備援設施。這種模式類似日本的作法:災害發生時,住戶需自行前往指定地點充電,而非將電路直接鋪設到社區,有其安全性的顧慮,特別是在災害發生時,可能會干擾台電的緊急救災調度。

 

黃副理事長提到,用戶若希望先建置具防逆送功能的太陽光電與儲能設備,做成自發自用系統,在技術上沒有問題。以這次丹娜絲颱風為例,許多地區臨時調度不到發電機,像是50kW等級的備援設備相當短缺,反倒是有設置漁電共生案場的地區狀況較穩定,因為現場就具備發電機設備。而沒有漁電共生缺乏發電機設施的地區,在災後供電上就顯得相對脆弱。

 

蘇副會長提到,目前一般太陽光電模組的耐風強度約為14級風,而屋頂型雙面太陽光電則可達到17級風的抗風能力。這凸顯了在推動再生能源設施時,結構安全的重要性。

針對某些高風險、災害頻仍的區域,內政部確實有必要進一步提高建築與設施的結構安全標準各地因自然條件不同,所需的結構強度與防災能力也應有所區隔與調整。內政部將會從全國尺度進行整體盤點與考量,但在強化國土建設強度的部分,我們會優先啟動規劃與落實。

 

在BIPV(建築整合型光電)的推動上,台灣位處低緯度地區不像英國、歐洲或韓國等高緯度國家,立面型太陽光電的發電效率相對較高;我們也擁有一項優勢——立面型光電不需額外土地資源,能與建築本體結合,作為建材的一部分然而,目前實務上仍存在一個關鍵問題尚未解決:二三十層樓高的帷幕牆大樓,若要將光電建材直接應用於帷幕結構,目前尚缺乏明確的技術與法規認定,導致應用推展受到限制,需要時間解決。

 

 

陳重仁理事長 台灣綠領協會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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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的國際文獻與專利,多數研究僅從光電系統的生命週期角度進行分析,較少從建築整體生命週期的觀點來探討。然而,光電系統的生命週期一般約為20年,而建築外牆的生命週期則可達30至50年,兩者存在明顯的差異。因此,應將光電與建築分開考量,分別分析其生命週期特性。

 

一棟優質的新建築,不應將光電系統與建材的生命週期直接疊加,否則在後期維護時容易因拆換造成結構損傷。針對此議題,我們目前正與工研院、友達光電、茂迪、聯合再生等單位合作討論。建材性能加諸於光電產品,反而會導致成本大幅增加。從建材的生命週期規劃建築,並由建材廠商承擔相應責任與規範。例如,友達,其光電產品難以進入建築市場,原因即在於無法提供超過六個月效期的防火證明。針對此挑戰,友達將光電玻璃直接整合於鋼浪板的「光電整合型浪板」(又稱太陽能鋼板),以滿足防火安全的標準。

 

再次強調,光電系統與建築建材應明確區分生命週期,分開計算使用年限與維護週期,成本也應依照各自功能與壽命獨立評估,才能達到設計合理、經濟可行且符合實務需求的整合方案,也才能真正落實建築整合的效益與可行性。

 

 

黃銘宏專業總工程師 台灣電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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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災區狀況相當熟悉,也了解太陽能在電網上的潛在效益。台電對此發展趨勢持正面態度。目前全台已有超過七萬座太陽能案場接入電網,傳統太陽光電多為「賣電」模式,即透過獨立線路併入電網,與住戶使用的原有電表線路並不相同。然而,這也導致一個常見現象:當風災來襲,儘管屋頂有太陽能板、系統仍在發電,住戶卻仍需面對長達數天的停電。民眾普遍感到困惑——明明有發電,為何不能使用?這正是目前太陽光電在災後應變中所面臨的重要社會疑問,我們必須提出具體解方來回應民眾的疑問。

 

目前社區或關鍵公共設施的電力韌性仍以發電機為主。即使未來社區配備電動車,也仍需透過能源管理系統將電力有效回送與調度。雖然技術上已有成熟的電力調度與能源管理系統,無論是社區層級或家戶層級,但真正的挑戰在於缺乏社會共識。例如,在學校設置儲能系統,技術上可行,但家長會是否願意接受,往往才是推動的關鍵。

 

在之前的行政會議中,我們針對近期頻繁的災害與電力問題展開深入討論。正所謂「危機就是轉機」,這次風災凸顯出整體供電韌性的關鍵課題。過去社會高度仰賴台電單一供應模式的時代已經過去,未來的方向應是「供需兩端並進」,如何讓社區家戶提高韌性才是真正建立起社會整體的韌性。此次風災極具警示意義——這是120年來首度有颱風從嘉義北上,全台倒塌超過3,499根電桿,僅嘉義地區就佔了2,000多根,甚至連3座鐵塔也被摧毀,顯示傳統電網的脆弱程度遠超想像。

 

從前年到今年,接連出現異常颱風,與以往類型大不相同,也讓我們更加意識到:社區的電力韌性必須從用戶端做起。早在105年,台電就在福山國小設置首座防災型微電網,雖地處偏遠,卻成為示範起點。多年來,台電持續推動微電網建設,從「點」擴展到「線」與「面」,逐步建立分散式備援系統。這樣的系統將傳統仰賴發電機的備電模式,轉為利用再生能源穩定供電,這是未來提升災後復電能力與韌性的關鍵方向。

 

目前台電已建置超過400萬顆智慧型電表,具備雙向功能,逆送電在技術上並非難題,真正的挑戰在於「賣電」與「用電」的角色與權責如何在政策與法規上清楚區分。目前台電已在屏東設置7座、阿里山設1座社區型微電網,包括部分公廟與活動中心也已導入。去年內政部也著手盤點全國偏遠與具孤島特性的地區,特別是指揮中心、鄉鎮公所與警察局等重點場所,優先規劃不間斷供電設施。

 

這些系統多為「太陽光電+家用儲能+發電機」的組合,只要太陽光電規模足夠,即可實現災後獨立運轉。目前全台已有11處導入這類系統。此外,台電也設置了8座備電所型的區域儲能微電網,當上游輸電中斷時,透過儲能結合既有的再生能源與發電機,形成獨立運轉的供電系統,維持村落等地區的電力不中斷。這種從點到線,再到村落「面」的系統性推動,正是強化地方電力韌性的關鍵策略。

 

目前在北部(台科大)、中部(中興大學)、南部(中正大學)設置的社區型示範微電網,不僅能外溢供電至周邊社區,更可作為災時避難中心的電力支撐。這些示範場域的概念,也逐步擴展應用至漁塭與其他關鍵用電場所,提升其備援能力,強化區域能源韌性。台電在這方面持續投入,但最關鍵的,仍是社會共識的建立。未來大家所期待的綠電,不僅是「賣電」的能源,更是在關鍵時刻能提供穩定備用電力的支持系統。這是需要全民參與與共同努力的路徑,唯有凝聚社會共識,才能真正落實分散式、韌性化的能源轉型。

 

 

黃新達副司長 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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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丹娜斯颱風及後續風災的經驗來看,對農業確實造成重大衝擊。針對相關課題,擬就以下兩點進行說明:

 

(一)了解農、漁及畜牧業在此次災害中所受到的損害情形

政府已針對漁網及溫室設施等項目提高補助比例,其中設施本身的補助可達80%。此外,相關費用補助的上限,也從原先的200萬元提升至1440萬元。此次颱風,強固型溫室展現出良好的抗災成效,受損程度相對較低,顯示其在防災上的實質效用。尤其在抗風等級方面,已從原本的14級提升至17級,有效提升了設施對極端氣候的抵禦能力。

 

過去在純粹養殖區的漁業水產設施中,透過儲能與發電系統,災害情形相對較少。針對小型漁業設施,政府提供每案10至30萬元的補助;蓄舍屋頂若有受損,補助比例可達80%。至於登記在案的牧場或畜養場,依規模不同,可獲得250至500萬元的補助。此外,設備修繕則屬於另類補助項目,另行申請。這些措施有助於災後復原,請多加了解與善用。

 

(二)如何提升整體農業防災的韌性

面對氣候變遷,提升農業防災韌性刻不容緩。未來在設施設計上,應檢討並強化抗風等級,提升整體耐災能力。此次災害也顯示,設施型農業在防災方面確實具有效益。此外,針對儲能系統,已邀經濟部能源署或台電共同研商,如以漁電共生案場為例,若能預留1%至5%的用電量作為緊急備援,即能發揮防災功能。

 

在設施設置方面,若位於農業用地,依農業部規定,在660平方公尺範圍內可容許設置電桿等相關設備。但對於養殖用地部分,則需透過與經濟部協調,針對原本屬於「非容許設置」的情形進行調整,可以獲得解決。目前關於區域儲能的推動,社會各界仍在討論,整體共識需循序漸進並實際落地。儲能設備與既有發電系統,過去已有示範性補助,例如針對小型養殖業設置10kW儲能系統,補助最高可達30萬元,在災害緊急情況下已相當足夠,且具備移動性,可直接納入既有設施中。未來也將持續檢討相關法規,將太陽光電與儲能設施的推動納入整體農業設施規劃中,以提升能源韌性與防災能力。

 

 

梁開忠副組長 環境部循環資源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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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風災突顯了太陽光電在社區韌性方面的重要性,同時也暴露出廢棄光電板處理機制不足的問題。針對此情況,擬從以下兩個面向進行說明:

 

(一)此次風災中,部分設置於滯洪池上的太陽光電板因損壞而引發媒體廣泛報導,社會大眾也對其是否造成水質污染表達高度關切。長期以來,民眾對光電板是否含有毒有害物質持續關注。事實上,自民國90年代起政府即推動淨零政策,強調光電板為無毒無害材料。然而,面對風災造成光電板的破損,外界仍擔憂是否會釋放有害物質。因此,環境部已進行五次水質檢測,結果皆為零檢出,有效釐清疑慮。

 

(二)關於光電板回收處理的量能,此次風災也暴露出現行回收系統的壓力。平時光電板每日回收量僅約十多片,但風災過後,短時間內激增至十幾萬片的回收需求,導致處理量明顯吃緊。此次受損的多為設置於水面上的浮動式光電板,與屋頂型固定式不同,回收難度更高,也需較多處理時間。加上經濟考量,回收成本偏高,初期確實面臨困難。然而,目前已完成回收作業,未來也將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此外,南部已有廠商表達願意投入協助,後續回收處理量能將更為充足。

 

目前所有受損光電板皆未進行掩埋或焚化處理,而是全面進入資源化流程。光電板內部約90%的材料可回收再利用,只要透過環境部管理的回收體系,即可確保光電板獲得妥善處理,大眾可以安心。此次風災也帶來重要啟示,我們將會同經濟部進行跨部會的通盤檢討,針對以下四大面向全面檢視:

 

1. 案場管理機制;

2. 環境承載力評估;

3. 颱風等級的災害應變機制;

4. 後端復原計畫。

 

上述項目將作為未來制度優化與政策規劃的重要參考依據。

 

 

林健正教授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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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年關心台灣再生能源發展,負責籌設陽明交大台南校區,三棟大樓的屋頂及地面停車場均建置太陽光電,這些都經建築師操刀,融入建築設計的理念。今天很榮幸能夠在立法院的公聽會上,針對太陽能光電的推動,分享我們的看法。

 

太陽能光電是所有再生能源選項中,最有可能讓社區參與,並從中獲益的項目。透過推動公民電廠,能讓能源轉型不只是國家政策,更是全民共同參與的運動。這是我與秉亨長期以來最想推動的計畫。我們曾經嘗試在台南高鐵站周邊的三個村落--大武崙(大潭、武東、沙崙)推動太陽光電的公民電廠,當初預估只要有4-6MW的裝置容量,搭配儲能設施就可以達到電力自給自足的目標,可惜並沒有成功。

 

公民電廠的發展與挑戰

政府在政策上,應有更堅定的決心與更具體的行動,來鼓勵社區參與太陽能公民電廠。雖然我們有許多政策工具,但缺乏的是一份貫徹到底的配套措施及決心。我認為凡事只要有心,任何困難都能迎刃而解。然而,我們也看到,極少數的太陽能案場弊案,使得太陽能光電被污名化,這對能源轉型構成嚴重的阻礙。

 

政府應該加強事後監督,例如每年對案場進行實地訪查,並建立系統業者分級制度,公布於政府主管機關的網頁上,提供業主選商的參考,讓優質的業者能脫穎而出,劣質的業者則被淘汰。此外,為了加速推動再生能源,建議各地方政府應成立再生能源專案辦公室,並以推動再生能源為唯一任務。如此一來,才能更專注地解決在地的推動問題,並提高行政效率。

 

釐清汙名與務實發展

能源轉型常因少數爭議而被污名化。更令人憂心的是,部分公務員因害怕爭議而採取消極態度,形同「因噎廢食」。自2016年以來,政府系統性地推動再生能源,然而,原訂的目標卻預計延後兩年才能達成。雖然如此,更擔心的是,推廣的腳步可能因這些爭議而再次放緩。

 

事實上,台灣太陽光電發展仍遠遠不足。多數民眾在日常生活中,難以看見太陽能設施。以居地的城市(新竹市)為例,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等校園的屋頂型光電設置率明顯偏低;許多停車場的地面型光電同樣發展停滯,這些都是能加速推動的潛力場域。過去,有人曾建議在高速公路加蓋太陽光電。若利用其中一半面積,便能產生1GW的發電量。或許初期可從休息站與匝道開始試點,這是一個技術簡單且可行的項目,但前提是政府要有推動的決心。

 

成功案例與未來方向

太陽光電的推廣應適度並總量管制。為避免地面型太陽光電過度集中,建議以鄉鎮、村里為單位,實施總量管制,指引太陽光電系統業者分散推案的參考。如此才能確保各地均衡發展,也讓民眾更能接受。

 

我們並非漫無目的地摸索,因為已經有成功的示範案例可供參考,太陽光電要發揮功能,儲能必要的設施:

 

貿聯台南科工區新廠:這座新廠利用屋頂建置太陽光電,年發電量高達250萬度,遠超過自身用電需求。這個案例證明,即使是小規模的屋頂型設施,也能發揮顯著效益,同時滿足企業用電與回饋電網的雙重功能。

 

台南沙崙高鐵特定區:台南市政府以BOT模式,利用公有停車場、公園與綠地建置地面型太陽光電,不僅發電,還兼具遮陽功能。這不僅大幅提升公共空間的舒適度,也證明太陽光電能與公共建設完美結合。

 

最後強調,我們不能因為少數弊端就全盤否定能源轉型,更不應因為擔心爭議而裹足不前。透過合理的總量管制、優先利用既有建築與公共空間、以及學習成功的案例,台灣的太陽光電發展仍有很大的成長空間。我們需要的是理性的討論與務實的推動,而非消極的迴避。唯有加速行動,才能真正實現能源轉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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