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88 屋頂上的綠能革命:8/1光電新制如何改變我們的生活?
-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TR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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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秘書長 高茹萍
共同主持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副理事長 張雅惇
來賓: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 劉如意
一、TRENA散步陪你聊 -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 劉如意
屋頂上的綠能革命:8/1 光電新制如何改變我們的生活?
第一階段:政策背景
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綠色和平、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有限責任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TRENA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財團法人淡水文化基金會、…(持續增加中)
推動屋頂光電已是國際趨勢,非臺灣特例。新建物設置光電並非臺灣獨有作法,國際上包括歐盟、法國、荷蘭、加拿大多倫多、日本東京都、德國柏林等,均已透過法規要求或政策機制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這些國家將屋頂光電視為強化能源自主與降低對集中式電力系統依賴的基礎設施,相形之下,臺灣部分民意代表以保守角度限縮屋頂光電適用範圍,忽視建築物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能源自主重要角色。此舉不僅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也將延誤臺灣能源轉型進程。
《建物光電設備標準》第6條明確規範,未來新建物所設置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必須具備在電網中斷、無法供電時,仍可提供該建物用電之規劃。自此建物光電成為極端氣候與防災預備的情境下,民眾重要的能源自主備援工具。
屋頂光電設置並非毫無管制。部分質疑將屋頂光電誤導為缺乏規範、存在結構安全疑慮的設施。事實上依據現行制度,屋頂光電的設置需要參考或符合多項法規要求以及安全規範,包括:
▶現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規範,光電模組須通過5400pa以上風壓測試(約17級風)
▶提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計風載重估算指引》於結構技師參考
▶提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聲明書暨定檢表》供屋頂型太陽光電工程施工前的初步規劃和注意事項參考
▶依據《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需由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出具結構安全證明;在特定條件下,須檢附結構計算書
都市用電責任不應轉嫁,屋頂光電是關鍵工具。長期以來,臺灣存在南北電力供需失衡的問題。北部用電需求高,屋頂光電的推動不夠積極,設置比例相對偏低。根據能源署數據統計,臺北市與新北市的屋頂光電設置量為全台倒數第8與第11,臺北市設置量甚至還比宜蘭縣低,若不透過制度強化、仍持續以特定立場限縮都會區新建物設置光電,實質上等同於將把用電責任轉嫁至其他地區。
強化消防安全與第一線人員保障,應與光電政策同步推進。屋頂光電的推動,確實涉及新的消防風險情境,例如建築火災延燒至光電設備,或系統在日照下仍可能持續帶電等狀況。面對這些風險,政策回應不應僅停留於技術指引,而應同步強化消防制度與第一線人員的權益保障。
目前內政部已訂有《消防機關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但多屬原則性規範,且依現行「屋內線路裝置規則」,仍須仰賴台電或業者協助確認斷電,無法確保現場完全無直流電壓,第一線消防人員仍承擔高度不確定風險。
因此,我們主張,在推動建築物光電政策的同時,應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強化以下制度配套,以確保消防人員與民眾安全:
▶建立跨機關即時通報與聯繫機制,使消防單位可迅速取得設備狀態與斷電資訊
▶建置並維護數位化圖資系統,完整掌握設有光電設備之建築分布、設備配置及電力系統關鍵節點,並於出勤時即時提供第一線人員
▶推動強制快速關斷(RSD)或等效設備之制度化,確保消防單位得以在現場獨立且即時完成斷電
▶強化消防人員相關教育訓練與專用裝備配置,使其具備應對新型能源設施風險之能力
面對能源轉型與國際情勢變化,屋頂光電不應再被視為可有可無的選項,應是提升能源安全與系統韌性的核心策略。我們呼籲民意代表,應從民眾災時用電需求、國家能源安全、區域用電責任,以及第一線消防人員的安全保障出發,全面檢視政策,勿以片面資訊或過度簡化的論述限縮制度。
我們支持政府推動屋頂光電政策,新建物加裝光電應如期落實,並持續檢討機制,強化消防制度、設備標準與人員訓練等配套措施。唯有讓能源政策與消防安全同步升級,才能在推動淨零轉型同時,真正提升社會整體韌性與公共安全。
屋頂光電不僅是減碳工具,更是分散風險、強化韌性的重要基礎設施;消防制度與第一線保障,則是支撐這項轉型不可或缺的關鍵。我們呼籲各界共同推動,勿以保守思維否定,否則恐錯失臺灣能源轉型與公共安全雙軸升級的關鍵時機。
環團聯合發聲:關注建築光電新制上路與能源轉型關鍵時刻
劉專員指出,此次多個團體共同發布聲明,主要是觀察到「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新制已於今年1月公告,並將於8月1日正式上路。依據新規定,自8月1日起,凡新建、增建或改建且建築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築物,將須依規定負擔每20平方公尺設置1kW光電容量的義務。環團認為,這項制度對於推動台灣能源轉型與提升能源韌性具有關鍵意義,因此選擇在政策即將上路的時刻共同發聲,呼籲社會各界正視其落實與影響。
有關切此議題的立法委員指出,這項政策推動過程過於急促、時程安排相當倉促。然而,環保團體則強調,該政策其實已歷經約二至三年的倡議與推動,並在過程中經過多次跨部會會議與不同利害關係人的討論與協商,因此並非倉促上路。針對相關規範,立委張智倫進一步提出意見,他除了質疑政策推動節奏外,也關注太陽光電設施可能帶來的潛在風險,並主張應適度限縮適用範圍。張委員認為,政策可優先聚焦於工廠或公有建築屋頂等場域,因為太陽光電設施在極端氣候或颱風等情況下,若維護不當,可能存在掉落風險,甚至被形容為類似「血滴子」般的安全隱憂,因此應審慎評估其適用範圍與安全管理機制。
首先,劉專員認為,張委員在部分資訊與理解上可能存在誤解。屋頂型光電其實是目前社會大眾相對較能接受、也較具分散式優勢的再生能源形式,所以並不樂見因為相關誤解,而導致既有的發電標準或政策推動方向再次出現退縮或延宕。另外,劉專員也希望向社會大眾說明,屋頂光電並不應被簡化為單一的「風險來源」。事實上,任何基礎設施的風險管理都涉及多重因素,因此,應將能源韌性與公共安全置於優先;也正因如此,選擇在此時提出聯合聲明,認為這是一個適當且必要的時機,讓社會能更全面理解此政策的背景與重要性。
TRENA觀點:
過去TRENA在節目中曾推出「綠能鬼故事」系列,討論社會對再生能源的一些誤解與迷思,如今看來,相關討論或許也有重新展開的空間。在國際經驗上,家戶屋頂設置太陽能板在許多國家已相當普遍,發展時間也超過十年,早已成為理所當然的基礎能源配置之一,並已形成全球趨勢。
這類分散式能源系統在於減少對新增土地開發的依賴。在此背景下,居然有立委的反對意見出現,確實引發社會不同層面的討論。從環境面向來看,屋頂光電被普遍認為是相對低衝擊、可兼顧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選項之一。整體而言,具有降低土地爭議、提升能源安全與強化韌性等多重效益。
屋頂光電政策並非台灣創新,而是國際既有趨勢
劉專員表示,針對在建築物屋頂設置光電系統,特別是新建建物需同步導入太陽光電的政策方向,這其實並非台灣獨有的創新作法,而是國際間已逐步實施多年的能源政策趨勢。在歐盟多個國家,包括法國、德國柏林、荷蘭,以及亞洲的日本東京等城市,都已透過相關法規或建築規範,要求新建建物納入一定比例的太陽光電設置。因此,這項政策並非全新的制度設計,而是國際上已行之有年的成熟方向。
劉專員希望向關切此法案的委員傳遞一個重要訊息:台灣並非在進行一項特例式的政策實驗,而是在回應全球能源轉型的共同趨勢,台灣在推動速度上相較國際主要城市與國家,仍有持續加速的空間。既然政策已經正式上路,重要的是如何穩健落實,而非在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退縮或反覆。
TRENA觀點:
面對再生能源推動進度相對落後的情況,近期甚至出現賴總統提出重新檢視核二、核三延役的討論。在這樣的能源轉型背景下,重新審視屋頂型光電的制度設計,其實目前相關法規已建立相當完整且嚴謹的安全規範。以光電模組為例,需通過至少5,400Pa以上的風壓測試,並可承受相當於17級陣風的極端氣候條件。同時,在設置過程中,也需提供結構技師參考的初步規劃與設計注意事項,作為前期審查依據。
此外,還要求由建築師、土木技師與結構技師共同出具結構安全證明,並須檢附完整的結構計算書等技術文件。在多重專業把關之下,確保每一個屋頂光電系統在設計與施工階段皆符合安全標準。從這個角度來看,屋頂光電所建立的制度,其實已可作為其他屋頂使用與結構安全規範的重要參考。
真正重要的,不是零風險,而是是否有制度嚴格管理風險
社會上對太陽光電常有一個誤解:認為颱風來時,光電板容易被吹落、四處飛散,甚至砸傷民眾。但事實上,前台灣的屋頂光電系統,在設置前後都必須符合一定的法規與結構安全標準,包括風壓測試、抗17級陣風能力,以及相關施工與設計指引。從規劃、設計到施工,都需要經過建築師、土木技師與結構技師等專業簽證與安全評估,並非隨意架設即可完成。
相較之下,台灣長年存在的大量鐵皮違建、老舊招牌、未經結構審查的加蓋物,許多並沒有完整的安全規範或定期檢驗機制,然而,社會討論往往集中在屋頂光電,好像所有風險都來自光電設施,卻對既有且長期存在的高風險設施避而不談。當然,屋頂光電並非完全沒有風險,而是它在前期已經透過相對嚴密的制度,盡可能降低風險發生的機率。相較之下,許多缺乏管理的鐵皮屋頂或大型招牌,其實才是台灣都市安全中長期被忽略的問題。
再者,以目前台灣屋頂光電的實際運作模式來看,多數案件是由系統商向屋主承租屋頂後,再設置光電設備。換句話說,這些光電設備本身就是系統商的重要資產。對系統商而言,光電板不只是設施,更是長期穩定發電、創造收益的「生財工具」。因此,他們自然會高度重視設備的安全性、穩定性與耐久性,不可能放任設備存在安全疑慮。
此外,若是採取躉購制度的案場,通常也會投保相關保險,而保險公司在承保前,往往會要求業者提出結構安全、施工品質等相關證明文件,進一步形成外部監督機制。在日常管理上,多數系統商也都會安排固定維護與安全檢查,一年至少進行兩次以上巡檢,以確保設備能穩定運作並降低風險。相較之下,許多鐵皮屋頂、老舊招牌或違建加蓋,往往缺乏定期檢修與專業管理機制。
TRENA觀點:
老實說,太陽光電模組的風壓安全標準,其實一直都在進行滾動式檢討與提升。早期規範並未要求達到17級陣風標準,而是以15級為基準;但隨著極端氣候加劇、社會關注提升,以及實務經驗累積,相關法規也持續提高安全要求。未來隨著技術進步與氣候風險變化,甚至不排除再提升至19至20級陣風等級。
此外,《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推動的新建築強制設置太陽光電,其實也是目前最有效率、成本最低的方式。因為建築在新建階段,就能同步將光電系統納入結構、管線與整體設計規劃中,不但安全性更高,也能降低後續追加施工的成本與風險。相較之下,如果建築完工後才回頭增設光電,施工難度與整體成本往往也會更高。
其實台灣許多屋頂在使用約15年後,就可能開始面臨漏水、防水層老化等問題。無論是重新修繕、防水施工,甚至拆除重做,往往都是相當大的工程,所需花費也不低。因此,若能在新建築興建階段,就同步將屋頂光電、防水、結構與整體設計一次整合完成,反而能有效降低未來追加施工的成本與風險。
這確實是一個需要社會逐步適應的新方向。因為屋頂光電不只是能源政策,更牽涉到建築韌性、防水品質,以及台灣邁向淨零碳排過程中,如何更有效利用既有空間的重要課題。另一方面,台灣作為能源高度仰賴進口的島國,能源安全的重要性也越來越明顯。近期荷莫茲海峽局勢緊張,一旦石油或天然氣運輸受阻,對能源供應將帶來巨大衝擊。如果未來更多建築屋頂本身就具備發電能力,無論面對颱風、地震,甚至國際政治風險時,都能提升分散式供電與能源自主能力。這不只是光電板而已,而是台灣建立能源韌性與能源安全,非常關鍵的一步。
建物光電不只是發電,更是防災與能源韌性的關鍵基礎設施
劉專員強調,《建物光電設備標準》第6條已明確規範,未來新建物所設置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必須具備在電網中斷、無法供電時,仍可提供建物基本用電需求的規劃能力。這代表,未來建物光電的角色,已是逐步成為面對極端氣候、地震災害與緊急停電情境下的重要能源自主備援系統。
因此,若因對太陽光電設備缺乏正確認知,而阻礙《建物光電設備標準》的適用與推動,不僅會影響再生能源發展,更可能直接削弱民間在災害期間的能源自主能力,進一步降低社會整體的防災韌性。此外,過去許多家戶型太陽光電系統,主要採取「全額躉售」模式,將發出的電力直接送入台電電網。然而,一旦停電或電網中斷,即使屋頂上的太陽光電仍在發電,電力也無法使用。
TRENA觀點:
以上次台南風災的情況為例,當時台電電網發生停電,許多已設置太陽光電的建物,其實也同樣無法用電,只能等待台電完成搶修與復電。但如果未來《建物光電設備標準》能順利推動與落實,情況就會有所不同。因為該制度將提供明確法源與技術規範,讓建物在規劃光電系統時,能同步設計內線供電與緊急備援機制。
新建築導入光電備援機制,提升災時能源自主能力
劉專員指出,未來,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築,在加裝太陽光電系統後,將須依據《建物光電設備標準》第6條相關規定,建築在設置太陽光電時,不只是單純把電力送入電網,而必須在系統配置階段,就納入「停電時仍可供應建築基本用電」的設計概念。當外部電網中斷時,建築本身仍可透過太陽光電系統搭配既有內線配置,維持部分基本電力需求。若再結合原本建築內的緊急發電機,更能有效延長整棟建築的供電時間,提升災害期間的能源韌性。
很多人過去都認為,太陽光電只是一種「發電設備」,但從《建物光電設備標準》第6條的設計理念可以看出,它真正的價值其實遠比想像中更多元。太陽光電未來在建築中的角色,是災害發生時的重要緊急能源備援系統。當然,這並不代表停電時,每一戶家中都能像平常一樣全面供電,而是優先支撐整棟建築的公共與基本用電需求,例如電梯、緊急照明、通訊設備,或部分維生插座等重要功能。因此,屋頂光電設施應被看作提升公共安全、防災韌性與能源自主的社會價值。
「小屋頂計畫」與備援機制:強化既有建物的能源韌性
劉專員補充,行政院在前一年已提出「小屋頂計畫」,由各縣市政府依實際需求提出申請,針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既有建築提供設備補助,鼓勵民眾導入屋頂光電系統。在相關方案中,也特別針對既有建物導入技術升級,例如透過ATS(自動轉換開關)系統,使建築在颱風或停電導致台電電網中斷時,能自動切換為「自發自用」模式,維持基本用電需求,並可獲得額外補助支持。在現行政策與法規架構下,太陽光電已不再只是單純的發電設備,而是提升建築本身的供電能力與整體能源韌性。
北部屋頂光電推動落差明顯,更凸顯強化法規的重要性
從各縣市屋頂光電推動情況來看,部分北部城市的進度明顯較為消極。以補助與推動規模為例,宜蘭縣約達3,000萬元,台北市卻僅約300萬元;若以日照與光照條件而言,宜蘭並不具備明顯優勢,卻仍投入更高資源推動屋頂光電,顯示地方政府的政策態度與執行積極度,才是關鍵因素。此外,新北市所出的推動規模低於宜蘭,也反映部分北部高用電城市在屋頂光電政策上的投入仍有提升的空間。
也因此,現階段討論中的太陽光電相關設備與制度,更需要透過法規建立一致性的推動機制,促使各地政府積極落實屋頂光電建置。長期以來,台灣電力供應結構多由中南部承擔較大發電責任,而北部則為主要用電區域;透過更完善的法規制度與推動,也有助於建立區域間能源的衡平。
TRENA觀點:
這項議題相當重要,尤其今年適逢選舉年,環保團體與民間社會其實也可以一起參與監督與倡議。針對行政院提出的「小屋頂計畫」,建議各縣市公開推動的基礎與成果,包括屋頂光電的分母規模、發電量,以及自發自用比例等資訊。透過資訊透明化與公開,能讓選民更了解各地方政府在能源政策上的執行力與態度,作為公共監督與政策的重要參考。
這也是相當實際的問題,地方政府為了因應停電風險,往往需要花費一筆不小的費用購置柴油發電機;但如果屋頂已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搭配自發自用與儲能設備,不僅能降低停電時的用電,也能提升能源自主與韌性。此外,目前相關設備與建置也有補助可供申請,若能透過政策進一步推廣,將有助於提升各縣市面對突發停電與能源風險的應變能力。
高用電產業進駐,地方政府更應落實「用電自負、創能責任」
劉專員指出,以台北市目前的整體觀感而言,在「用電責任」與「創能義務」上的態度,引發不少質疑。今年新建物設置屋頂光電政策公告後,隨即傳出NVIDIA(輝達)計畫於北投區設置大型AI運算與研發設施的新聞。隨後,輝達方面也對外表示,廠房設計具有一定的建築美學與整體規劃考量,若加裝太陽光電設備,可能影響整體建築設計,因此希望能有排除適用的空間。
然而,現行規範中,排除條件主要集中於「危險物品相關設施」或「宗教用途建築」等特定類型,但輝達規劃中的AI運算中心,並不屬於上述的排除要件。此時,台北市卻進一步表示,未來可於都市審議過程中,討論是否有排除或調整空間。這也引發外界質疑:當地方政府一方面歡迎大型高耗能 AI 產業進駐,另一方面卻未要求其落實「用電自負、就地創能」的基本責任,反而從企業角度思考法規調整與配套措施,地方政府在能源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因此受到討論。
環保團體也因此質疑,若地方政府不僅未要求企負起相應的能源責任,反而協助鬆綁或排除相關規範,除了容易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也會讓外界認為,高用電產業只想享受穩定供電,卻不願承擔相對應的創能責任,形成「用電伸手牌」的爭議;這種只享受用電便利、卻不願承擔能源責任的態度,也應受到社會大眾更嚴格的檢視與批評。
第二階段:破解疑慮:房價、維護與建物安全
許多人擔心,裝設太陽光電板可能增加建築成本,進而推升房價;然而,這樣的說法是否符合實際情況,仍需要從成本結構、發電效益以及現行法規制度等面向,進一步以數據與事實加以釐清。因此,應讓社會大眾更清楚了解屋頂光電對建築成本、住戶負擔及能源效益的實際影響,避免因片面資訊而產生誤解。
屋頂光電推升房價上漲,應回歸成本與市場理性討論
在推動新建物設置屋頂光電政策穩定上路的過程中,社會上確實出現不少討論聲音,其中最常被提及的,就是擔心屋頂光電設置會增加建築成本,進而推升房價。然而,以目前估算,屋頂光電在整體建築成本中的占比約為一成。舉例來說,若300坪建築設置約50KW的太陽光電系統,以每KW約6萬元估算,總建置成本約300萬元,但相較於整體建築造價,占比甚至不到1%。當然,設置規模越大,成本自然會提高,但房價形成從來不是由單一因素決定,而是受到土地價格、市場供需、營建成本、利率與整體房市環境等多重因素影響。因此,若單純將「屋頂光電設置」直接等同於「房價上漲原因」,然後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無論從實際數據或市場邏輯來看,都難以成立。
另外,目前多數設置於屋頂上的太陽光電系統,若是採取售電給台電的模式,其設備通常屬於系統商所有,實際的建置費用也多由系統商投資負擔,而非由建商直接出資。因此,將「增設太陽光電」直接與「房價上漲」畫上等號,其實是把不同層面的問題混雜在一起,容易造成社會誤解。許多人直觀上會認為,多了設備就一定會推升物價,但若進一步拆解實際的成本結構,就會發現兩者之間並不存在必然關係。
TRENA觀點:
回到現實面來看,大家最終都還是會精算成本效益,屋頂光電所增加不到1%的成本,多數建案的行銷與其他附加成本都已涵蓋在內。但真正值得關注的是,房子買了之後,未來20年至30年的公共用電與維護成本,其實才是住戶長期必須承擔的支出。若建築本身具備屋頂光電系統,不僅可以降低公共電費,相關售電收益還有機會回饋到管理與維護,進一步減輕管理相關的費用。
屋頂光電與一般消費品不同,例如,一台100萬元的汽車,經過20年後,價值可能剩不到20萬元;但如果是100萬元的太陽光電設備,即使經過20年,通常仍可維持約80%左右的發電效率。在這20年間,它不是單純的消耗品,而是持續發電、創造收益的生產工具。它不僅能幫住戶節省電費,還可能透過售電創造額外收入。從長期成本效益來看,其實都是相當划算的投資。
推動屋頂光電同時強化消防安全,邁向能源韌性與防災並重
劉專員強調,現在社會對於屋頂光電的討論,仍需要持續溝通與深化理解,並將其層次提升至能源韌性與防災應用的整體思維,屋頂光電其實具有正面效益,值得進一步被社會看見與重視。同時,本次聲明也特別強調,屋頂光電政策在如期推動的同時,消防安全確實還有持續強化的空間。由於太陽光電系統設置於建築物屋頂,在火災發生時,尤其於日照條件下仍可能持續帶電,因此消防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內政部已訂有「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但屬於原則性規範,仍有進一步精進與落實的空間。未來也期待關注屋頂光電議題的相關委員,能夠更積極與內政部等部會溝通,從消防安全角度主動提出強化方向,而不是在面對問題時選擇退縮或停滯。具體而言,可持續研議幾項重點,包括讓消防單位能即時掌握建築物是否設有光電及其配置資訊、完善快速關斷設備以利現場切斷帶電系統,以及強化緊急應變機制。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推動至今,全台已有約8萬個屋頂設置太陽光電,雖然並非全新技術,但在災害應變情境下,已成為消防體系必須面對的新型能源設施風險。因此,未來無論是在消防人員裝備更新、專業教育訓練強化,或是跨部會研商機制上,都有持續精進的必要。也呼籲關心屋頂光電政策的相關委員,若高度重視此議題,應可主動與內政部及消防署等單位展開討論,從消防安全的角度,共同建立更完善的制度與應對機制。
TRENA觀點:
老實說,消防這件事情,其實概念上和電動車很類似。因為過去的消防化學藥劑,並非針對太陽能模組或儲能電池的化學特性所設計,但隨著技術演進,相關滅火與阻斷方式也持續在升級。以電動車為例,實際發生消防事故的機率相當低;再加上太陽光電模組方面,早在七、八年前,美國公司所設計的串聯模組就已具備溫度升高時自動斷電的機制。以現階段技術來看,消防安全本身已非主要問題,關鍵在於法規是否有相應完整規範與落實機制。
就像車輛停放在地下室時,多數都是油車,社會並不會特別擔心起火風險;但當電動車進入地下室後,反而容易引發較高的心理緊張,這其實是認知上的轉換改變。當年消防設備主要是針對油車火災所設計,例如泡沫滅火系統,如今面對新型能源載具與設備,也確實需要逐步調整與更新相關應對方式。
第三階段:生活實踐:降溫、健康與都市節能
屋頂光電的健康效益:從降溫體感到社區韌性的生活實踐
從健康數據與生活實踐的角度來看,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板具有明顯的物理遮蔭效果,可有效降低頂樓室內溫度約3至5度,不僅能減緩都市熱島效應,也能降低冷氣使用需求與用電負擔。例如在台北信義新城的案例中,光電板下方的空間在夏季展現出較佳的通風與降溫效果,實際體感溫度明顯改善。此外,在缺電或災害情境下,屋頂光電系統也能在一定時間內提供基本用電支撐,提升社區的能源韌性。從整體結構來看,南北在用電與創能上的不平衡,也使得透過法規推動北部提升自發自用比例,具有其必要性。若進一步擴展至老舊建物與長者照護空間,例如長照中心或高齡住宅,屋頂光電所帶來的降溫效果與電費節省,更具有直接的社會價值。
TRENA觀點:
在信義新城的案例中,當初推動屋頂太陽能設置時,因為面臨住戶對「屋頂漏水」的困擾,也因為實際施工過程與維護處理相對複雜,所以後續逐步調整為「防漏水型屋頂光電」的規劃模式,使結構安全與防水性能同時納入考量。該社區也逐漸成為台北市屋頂光電的重要指標案例。從居住體驗來看,屋頂光電使整體更接近「健康居住空間」的環境概念。將綠能與日常生活逐漸融合,也讓民眾更容易理解,屋頂光電並非額外負擔,而是提升居住品質的標準配備。
劉專員補充:
要特別提醒的是,若有屋頂漏水情形,應避免採取加蓋鐵皮等違章方式處理,而應依法申請並以合規設置的太陽能發電系統進行改善。從實際推動情況來看,在南部地區,由於日照條件較佳,屋頂光電的接受度與普及程度相對自然;但在北部地區,相關理解與實務相對較少,因此容易產生疑慮與誤解,確實需要投入更多時間溝通,讓不同地區對屋頂光電安全性與效益有更全面的理解。
第四階段:展望未來與行動呼籲
針對即將於8月1日上路的相關政策,為了讓制度能順利銜接並降低社會疑慮,仍有必要持續關注政府配套措施與資訊揭露的完整性。整體而言,政策公告後,社會大眾未必能理解法規內容,因此政府仍需要加強資源的挹注或資訊的補強,減少資訊的落差。
事實上,國土管理署已於今年1月至4月期間,分別在北、中、南舉辦三場公開說明會,並與能源署共同辦理,參與對象涵蓋建築師公會、建築專業團體及一般民眾等利害關係人。從實務交流中也彙整出幾項仍待強化的重點方向:
法規競合問題(如屋頂綠化、空中花園獎勵等制度),涉及地方政府權責整合
行政申請流程細節與適用範圍,仍需地方政府提供更明確指引
消防安全規範、建材反光與抗風壓等技術標準,由國土署與能源署持續釐清
整體政策資訊仍需更清楚、更明確的對外說明版本
設置完成後的維護管理機制與經費來源,包括管委會運作與專款專用制度
後端除役與回收處理量能,需提前建立完整回收體系
感謝如意的分享,TRENA與各環保團體也將持續關注並監督政策的推動與執行情形。同時,也呼籲聽眾持續關注屋頂型光電所帶來的正面價值,共同支持能源轉型,為台灣打造更具韌性與永續發展能力的低碳家園。
二、一週綠能新聞
(一)國內新聞
1. 台灣能源轉型下一步:打造綠電生態系,建立綠電治理體系
2026-04-30 綠能公益協會 CSR@天下
台灣能源轉型已進入深水區,不僅是技術調整,更是涉及產業競爭力與社會信任的系統性工程。面對綠電市場供需落差、政策溝通斷鏈及地緣政治等挑戰,政府與民間倡議建立「綠色正向生態系」,透過更嚴謹的離岸風電選商機制與「多層次社會技術網絡」框架,將能源議題提升至國家戰略高度。核心目標在於修補市場斷鏈,讓綠電從政策驅動轉型為自我運作的治理體系,以支撐高科技供應鏈的國際競爭力。
能源轉型在極端氣候與淨零趨勢下已成為全球共同面對的風險,對於身為全球半導體重鎮的台灣而言,穩定且低碳的電力供應更是國家安全的基礎。經濟部與能源署指出,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期已進入整體戰略布局,台灣在2024年新增裝置容量位居全球第二,顯示政策推動具備階段性成果。未來政府將採取更嚴謹的評估制度,針對開發商的財務與執行力進行審核,確保風場能如期如質完工,以支援 RE100 企業的用電需求並鞏固全球綠色供應鏈地位。
此外,能源轉型亦開始與社會公益深度結合,透過「GW100+綠色正向倡議」,將綠電、公益與社會影響力串連。此模式利用公益電廠的收益回饋弱勢團體,實現能源正義,並協助企業透過參與綠能公益取得國際綠電生態標章(如EKOenergy),提升ESG行動的品牌價值。整體而言,台灣綠電市場正從由政府主導的政策驅動期,逐步過渡到由市場機制運作的新階段,未來需透過跨界合作與制度創新,才能在不確定的國際環境中建構具韌性的綠色未來。
GW100+綠色正向倡議
綠電結合公益:透過建立「公益電廠」,將發電產生的收益回饋給偏鄉、弱勢族群或社福團體,達成能源轉型與社會共益的正向循環。
企業ESG轉型:協助企業將 ESG(環境、社會、治理)行動與再生能源採購結合,讓企業在購買綠電的同時,也能實踐社會影響力。
提升永續品牌價值:參與企業有機會取得如EKOenergy等國際綠電生態標章,藉此強化其國際競爭力與品牌永續形象。
<補充>
財政部鼓勵公股銀行衝刺綠能放款,根據業者統計,今年第1季各公股行庫對綠能產業放款餘額多續呈年增,尤其在離岸風電方面,隨著海能風電(Formosa 2)等大型專案持續推進,拉抬放款餘額顯著成長。
銀行 | 放款餘額 | 年增/季增 | 主要結構 | 其他重點 |
兆豐銀行 | 未明確 | 年增20%+ | 風電、太陽能各約30%+ | 離岸風電成長明顯 |
華南銀行 | 376億元 | 年增+60億 | 風電+太陽能 | 風電+167.5% |
第一銀行 | 近270億元 | 年增+31% | 風電53%、太陽能41% | 參與海能風電(Formosa 2)(589億聯貸) |
彰化銀行 | 風電130億+ | 年增翻倍 | 風電為主 | 太陽能約26億(持平) |
合作金庫 | 未明確 | 季增+400億/年增 +165億 | 風電+太陽能 | 結構隨案子變動 |
台灣企銀 | 未明確 | 風電年增+182% | 風電為主 | 成長幅度最大之一 |
土地銀行 | 未明確 | 年增+10% | 多元 | 偏穩健策略 |
台灣銀行 | 未明確 | 未提供 | — | 政策導向 |
TRENA觀點:
能源轉型是全球共同面對的重要課題,而穩定且可靠的電力供應,更是國家安全與產業發展的基礎。相關政策與建設應如期推動、如期完工,以確保整體能源轉型進程穩健前行。在此過程中,也需要社會各界共同關注與支持。之前都是外商與民間銀行率先投入,如今公股銀行體系也已逐步加入相關綠能融資與投資行列,顯示整體能源轉型正朝向多元資本與公私協力的方向發展。
2026-04-29 江睿智 經濟日報
經濟部能源署於29日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行政契約說明會,針對開發商建議釋出重大獎勵措施。除了業者原可依《電業法》申請的「20+10」年營運期外,若達成提前完工、在地產業合作或能源韌性等特定指標,可額外獲得最高5年的延長售電年限獎勵,使總營運期限最長可達35年。此舉旨在提供更穩定的投資環境,吸引開發商穩健在台投資,並預計於2026年底前完成3.6GW容量的選商作業。
在3-3期的行政契約中,能源署首創延長售電年限獎勵機制。業者在原有的20年電業執照期滿前,可依規定申請一次最長10年的展延;在此基礎上,若能達成提前完工併網、落實在地產業及經濟效益(投資或採購金額達標),或強化能源韌性等項目,經審查後可再獲至多5年獎勵。這意味著專案的營運空間從30年拉長至35年,能更有效地配合長期投融資需求與提升財務可行性。
為因應海事工程調度等變數,3-3期亦納入彈性併網機制。針對2030至2031年完工併網的目標,若業者達成100%水下基礎安裝或50%風機併聯的查核點,得申請延後一年完工併聯。此外,契約調整亦包含允許獲配風場與擴充風場個別簽訂行政契約,使風場責任義務更加明確。在地產業與經濟效益的評分精神則強調廣義的「在地合作」,範圍涵蓋製造業、服務業、海事工程及人才培育,採購或投資金額達300億元即可獲得該項最高10分之評分。
在查核與罰則方面,雖然契約明確規範了ESG、在地產業及能源韌性的查核要點,但考量開發公平性,在地產業違約金上限仍維持在投資差額的30%。同時,獲配風場的履約保證金仍需對擴充風場義務負擔保責任,以確保開發商具備足夠的履約能力。能源署強調,各界意見可於5月6日前提供,後續將綜整並公告正式契約範本,以期評選出優質業者,達成台灣能源自主與淨零轉型的目標。
TRENA觀點:
離岸風電3-3期政策調整,將營運風場許可年限由原本的20年,延長至最高30+5年。過去在20年制度架構下,前期資金投入對長期資本配置而言略顯侷限,也讓部分投資效益未能充分延伸。此次政策調整能夠提供更穩定且具延續性的營運環境,進一步吸引開發商持續在台投資與布局。同時,也讓營運績效良好的風場廠商,有機會在更長期的營運週期中持續發揮效益,強化整體離岸風電產業的穩定發展與國際競爭力。
3. 冬山一號地熱井 台灣能源轉型關鍵拼圖
楊聰榮 Yahoo奇摩新聞
中油在宜蘭冬山一號地熱井鑽探成功,測得180°C高溫水,標誌著台灣地熱開發邁入商業化評估門檻。在淨零轉型面臨風電與光電進度落差的壓力下,地熱憑藉其24小時穩定供電的「基載」特性,成為能源結構中不可或缺的穩定器。此突破不僅驗證了地熱技術路徑的成熟,也象徵台灣能源政策正從理想設計轉向多元、具韌性的現實組合,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提供新的戰略支持。
中油宜蘭冬山一號地熱井在深度3350公尺處錄得攝氏180度高溫,遠超發電所需的150度門檻,這一技術里程碑終結了過去如員山一號井鑽探未果帶來的政策停滯與質疑。這項成果不單是技術上的突破,更是在台灣再生能源發展遭遇土地與環境衝突挑戰時,為能源轉型提供了關鍵的轉折。地熱發電與依賴氣候的風電、光電不同,其具備全天候供電的能力,能補足再生能源的間歇性缺口,扮演電網中穩定基載電力的重要角色。
從產業鏈與政策布局來看,地熱開發帶動了鑽井、地質探勘與熱交換系統等跨領域技術的整合。經濟部已著手推動法規專章與躉購費率,並由國營事業領頭投資,如台東卑南與鹿野的招商案即顯示市場機制已正式啟動。儘管學界對地熱潛在規模仍有爭議,但冬山一號井的實證數據為討論提供了科學依據,將地熱從理論上的「潛力能源」轉化為現實中的「發電方案」,有助於緩解台灣長期以來對單一能源路徑的依度與政策對立。
然而,地熱開發的成功路徑仍需面對環境影響評估、地方溝通及成本控管等多重挑戰,實際的經濟效益尚待時間驗證。這項進展最深層的意義在於促使台灣能源思維的轉變,從追求單一解方走向多元能源組合的韌性系統。地熱發電的浮現象徵著能源轉型路徑的現實修正,透過利用地底熱能,台灣在邁向2050淨零排放的過程中,建構出一個更具互補性與低風險的供電版圖。
TRENA觀點:
台灣中油公司於冬山一號地熱井鑽探成功,並測得約180°C高溫熱水,象徵台灣地熱開發正式邁入商業化評估的重要門檻。這項成果不僅代表台灣在深層地熱資源探勘上取得關鍵突破,也顯示未來深層地熱井的開發與技術推進,有望進一步加快腳步,為台灣再生能源多元發展與能源自主帶來新的成長動能。
2026/05/04三立新聞網/記者鍾宇皓、彭淑鈴/採訪報導
一個國家握有稀少資源,其他國家爭相搶著結盟,這種古早時期的作法,現在居然又重現在國際社會中。因為荷姆茲海峽封鎖引發的經濟危機,世界大國正在推動能源轉型,誰手上握有推動再生能源的重要資源,誰就會變成國際寵兒,還有國家為了避免波及,乾脆自己下來拯救市場,也就是日本。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亞洲能源短缺和供應鏈中斷,阻礙日本從該地區採購醫療用品,這對我們的經濟和社會產生了重大負面影響。」遠在西亞的荷姆茲海峽受阻,快八千公里外的東亞日本卻已經產生重大衝擊,世界第四大經濟體尚且如此,亞洲其他地方的影響勢必更嚴重,於是日本決定自己跳出來,提供大約100億美金的援助,幫亞洲多國確保能源供應。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總額約為100億美元,如果換算成亞洲各國的原油和石油產品採購量,相當於多達12億桶石油,大約相當於東協一年的原油進口量。」但日本擁有全球頂尖的戰略石油儲備高達245天,四月初才釋放約50天用量,穩定國內油價,為什麼又要提供經費幫助亞洲其他國家呢?這其實是日本下的一步大棋,例如日本醫療消耗品手套、容器、導管等,都是東南亞石油製品,他們沒油,日本醫療體系再好也是白搭,提供經濟支援就能讓國際夥伴集合在同一面旗幟下。
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我們的供應鏈緊密連結來自日本等合作夥伴的燃料進口,使澳洲能持續穩定地向全球出口能源與糧食。」除了放油、給錢穩定經濟、督促和談盡快有結果,降低能源衝擊之外,這場荷姆茲能源危機也讓不少國家乾脆釜底抽薪,考慮減低對石油燃料的依賴。4月28日就有好幾個化石燃料大國,包含澳洲、加拿大、墨西哥、巴西等出席位在哥倫比亞舉辦的「化石燃料轉型會議」。
即使全球最大石油生產國美國堅持要走石化路線,但其他國家逐步放下石化燃料,不燒煤、不燒油,總得有能源來填補電力,這時候再生能源就登場了,撇除技術門檻極高的核能,同樣屬於乾淨能源的風、光電則是需要地利配合,太陽能需要大面積土地,風電則是需要足夠強力的風場。
TRENA觀點:
從國際情勢來看,當具備稀少能源或關鍵資源的國家,重新成為各國競逐合作的對象,某種程度上呈現出「能源即戰略」的現實格局。近期因荷姆茲海峽封鎖所引發的經濟與能源不穩的脈絡下,掌握再生能源關鍵資源與技術的國家,正逐漸成為國際合作與投資的核心對象。
亞洲地區長期面臨能源依賴與供應鏈脆弱的問題,一旦發生地緣政治或物流中斷,不僅影響能源取得,也會波及醫療或生活等關鍵物資供應,這場荷姆茲能源危機也讓不少國家乾脆釜底抽薪,考慮減低對石油燃料的依賴。臺灣若要在不確定的國際局勢中維持穩定發展,必須強化能源自主能力,才能有效因應未來可能的供應風險與地緣政治衝擊。
(二)國外新聞
1. 全球首場淘汰化石燃料會議 重點一次看
2026-04-30 中央社 哥倫比亞聖馬塔
全球首場以「淘汰化石燃料」為主題的國際會議於哥倫比亞聖馬塔落幕。會議核心聚焦於具體的轉型路線圖、科學支援體系的建立,以及「無化石燃料區」生態保護概念的推廣。法國率先提出2050年全面淘汰化石燃料的詳盡規劃,雖被質疑為既有政策重組,但仍具指標意義;同時,會議催生了名為「SPGET」的科學小組,旨在為各級政府提供能源轉型的技術與資金解方。此外,針對亞馬遜、剛果及印尼等關鍵生態區,會議強調應全面禁止開發探勘,以保護全球最後的生態屏障。
<補充>
全球首場淘汰化石燃料會議今天登場,全球50多國與會,但中國、美國與印度等排放大國缺席。
法國在本次會議中扮演了領頭羊角色,公布一份規劃於2050年底前徹底告別化石燃料的「路線圖」(法國提出)。儘管部分與會者認為該計畫僅是將過去的承諾重新包裝,缺乏實質新意,但分析人士仍肯定其釋出的強烈政治訊號。各國政府在會中也紛紛交流各自的轉型進程,包括逐步淘汰煤炭的時間表、再生能源的具體目標,以及針對重工業減碳的策略路徑,顯示出能源轉型已從國際願景轉向各國具體的行政實踐。
路線圖:
目標為2030年淘汰煤炭、2045年停止使用石油,並最終在2050年徹底轉向清潔能源。
為了提供轉型過程中的專業支援,會議達成了一項關鍵成果:成立「全球能源轉型科學小組」(SPGET)。這個被戲稱為「義大利麵」小組的專家團隊,由巴西知名氣候科學家諾布瑞等專業人士發起,職責是協助各國政府、城市或特定區域,規劃量身打造的淘汰化石燃料路徑,並提供執行面與資金來源的實務建議。這代表全球能源轉型正從政治宣示,進入到由科學數據驅動的精準執行階段。
會議的另一大亮點是「無化石燃料區」理念的興起與制度化。這項倡議主張針對具有高度生態價值的地區,如全球三大雨林盆地,各國政府應主動設置保護區,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化石燃料開發與探勘。根據非營利組織統計,目前全球已累積58個此類區域。東道主哥倫比亞更以身作則,宣布禁止在境內亞馬遜森林進行礦產與燃料探勘,試圖透過法律手段阻止開採範圍向關鍵生態敏感區擴張,確保生態資源的永續性。
TRENA觀點:
全球首場以「淘汰化石燃料」為主題的國際會議於哥倫比亞聖馬塔落幕。會議核心聚焦於具體的轉型路線圖、科學支援體系的建立,以及「無化石燃料區」生態保護概念的推廣。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已成為全球能源轉型的重要方向。會議的目的在於為各級政府提供可行的技術支持與資金解決方案,並建立明確的能源轉型路線圖,針對全球三大雨林盆地等重要生態敏感區域,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化石燃料開發與探勘,以維護關鍵生態系統,兼顧氣候治理與生物多樣性保育。
2. 印度用電創新高 太陽能供逾2成電力解燃眉之急
2026-04-30 李晉緯 中央社
印度在2026年4月25日創下256.1 GW的歷史用電高峰,主因在於熱浪提前來襲,導致家庭與商場空調需求激增。儘管需求驚人,印度電網仍維持平穩並持續出口電力,關鍵在於太陽能貢獻了當時總電量的21%(約57GW)。這標誌著太陽能已從輔助角色轉變為印度能源體系的核心,不僅有效應對極端氣候帶來的用電壓力,也顯著減少了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展現印度能源轉型正朝清潔、日光驅動的模式邁進。
印度電力監管機關指出,相較於去年同期的235GW,今年4月的用電需求大幅成長至256.1GW,突破了2024年5月創下的舊紀錄。由於氣溫升高,電力需求高峰從傳統的6、7月提前報到,對電網形成嚴峻挑戰。然而,印度政府自2010年起大力推廣太陽能部署,並實施用電補助措施,截至2026年3月底,全國太陽能裝置容量已突破150.26 GW。這種驚人的成長速度,使印度成為全球再生能源發展最快的國家之一,也讓電網具備了在極端氣候下維持穩定供電的韌性。
根據印度新能源暨再生能源部的統計,太陽能裝置容量在過去10年內從個位數吉瓦成長至目前的規模,其中屋頂太陽能系統的普及功不可沒,截至2025年底已有近240萬戶家庭採用。這項基礎設施的推廣不僅支援了工業用電,也深入民生體系,成為緩解電網壓力的關鍵。印度政府更進一步設立宏大目標,計畫在2030年將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推升至500GW,以應對日益增長的經濟活動與氣候挑戰。
這次用電紀錄的突破卻未發生缺電危機,象徵著印度能源結構發生了微妙且深遠的轉變。太陽能提供的穩定基載能力(在日間高峰期間)證明了綠能技術已足以支撐大型發展中國家的電力需求。隨著基礎設施持續擴張與政府政策的支持,印度正逐步脫離對化石燃料的過度依賴,確立了以清潔能源帶動經濟發展的戰略路徑。
TRENA觀點:
印度近期用電需求創下新高,但即使在高負載情況下,電網仍維持穩定運作,甚至持續對外輸出電力,其中關鍵因素就是太陽能貢獻總電量約21%(約57GW)。這也顯示,隨著基礎設施持續擴張與政府政策的支持,印度正逐步脫離對化石燃料的過度依賴,確立了以清潔能源帶動經濟發展的戰略路徑。
太陽能在印度能源體系中逐漸轉變為支撐整體電力穩定的重要核心,尤其在AI資料中心、高科技產業與數位基礎建設快速成長的背景下,穩定且具韌性的再生能源供應能力,變得越來越重要。面對未來高用電產業持續增加,印度政府大力推廣太陽能部署,並實施用電補助措施的政策,對臺灣而言,具有高度的參考價值與省思意涵。
3. 美千座廢棄煤礦潛力巨大 科學家擬轉型水電池儲能
2026-04-27 商傳媒 綜合外電
美國科學家正計劃將數千座廢棄煤礦轉型為巨型「水電池」,利用抽水蓄能水力發電(PSH)技術,為再生能源提供長期儲能解決方案。這項計畫不僅旨在解決清潔能源發電過剩時的儲存問題,更期望能為昔日的採礦社區創造新的經濟契機與就業機會。透過將廢棄礦坑改造成抽水蓄能系統的下層水庫,利用既有地下豎井的高度差發電,該方案有望大幅降低建造成本並縮短開發時間,特別是對缺乏傳統水力發電地點的區域具有顯著效益。
橡樹嶺國家實驗室(ORNL)的研究人員正致力於開發先進的建模工具,以實現將美國境內數千座廢棄煤礦轉化為抽水蓄能水力發電系統的願景。該技術的核心概念是在再生能源發電量過剩時,利用多餘電力將水抽送至位置較高的礦井通道存放;而在用電尖峰時刻,則釋放這些水流經渦輪機以重新發電。由於抽水蓄能已占美國公用事業級儲能設施九成以上的比例,將廢棄礦場重新利用,能有效解決目前綠能儲存的瓶頸,為電網穩定提供強大支援。
利用現有的礦井結構作為抽水蓄能系統,相較於興建傳統抽水蓄能電廠,具有降低成本與縮短工程週期的巨大優勢,尤其是在地勢較平坦、缺乏山區地理條件的區域,廢棄礦坑提供的地下豎井可創造出發電所需的關鍵高度差。然而,在正式投入運作前,科學家仍需面對地質與化學方面的嚴峻挑戰,例如礦坑內的礦物質可能與水產生化學反應進而損壞發電設備,或長期抽排水對礦井結構完整性造成影響。目前實驗室正透過水動力學與化學模擬,精確評估水流與礦物質的交互作用,並檢查隧道結構以防範坍塌風險。
這項轉型計畫在技術之外更蘊含深遠的象徵與經濟意義。曾經支撐工業經濟、作為高碳排化石燃料來源的煤礦場,如今轉化為支持清潔能源的設施,完美展現了全球能源轉型的願景。此外,對於因採礦業衰退而經濟受損的地點,開發這些儲能專案能引進新的投資並創造就業職位,讓這些歷史遺址重新成為推動現代低碳經濟的核心動力。
TRENA觀點:
美國科學家正規劃將數千座廢棄煤礦轉型為巨型「水電池」,運用抽水蓄能水力發電(PSH)技術,作為再生能源提供長期儲能解決方案。此構想不僅有助於解決再生能源發電間歇性與供需不平衡的問題,也期望為過去的採礦社區創造新的經濟活動與就業機會。
此類發展經驗對臺灣具有一定參考價值。例如臺北市具備水庫等既有水資源基礎,新北市部分區域亦擁有廢棄礦坑等地理條件。未來若能進一步盤點並結合既有地形與基礎設施資源,或有機會發展在地化的儲能與能源調節系統,作為強化能源韌性與推動淨零轉型的可能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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