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97 |屋頂光電髮夾彎!少掉六成綠電,台灣社區韌性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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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秘書長 高茹萍
共同主持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副理事長 張雅惇
本集來賓:地球公民基金會 議題專員 林冠伶
經三年討論的「新建物光電義務化」政策原訂8月1日正式上路,卻在實施前夕出現重大調整。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商後,擬將住宅類新建案排除於強制設置太陽光電的適用範圍,引發環保團體及再生能源團體反彈,認為此舉將大幅削弱屋頂光電發展潛力,不利能源轉型及電網韌性建設。
•行政院擬將住宅類(H類)及部分店面、診所等建物排除於光電義務設置範圍,僅保留商業、工業、公共建築等類型適用。
•現行法規仍將於8月1日正式生效,但主管機關最快8月初提出修正草案,新版本預計完成修法程序後再實施。
•民間團體指出,住宅建築占全國建物最大宗,若排除住宅,屋頂光電發電潛力將減少約六成,每年約減少2.81億度綠電。(相當於約8.5萬戶家庭一年的用電量!)
•再生能源團體認為,住宅屋頂光電除增加再生能源供給,也有助於分散式電網、防災韌性及災害期間維持基本用電能力。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訂,原規定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須依一定比例設置太陽光電設備。然而,在政策正式上路前,因部分建商反映成本、施工及維運等疑慮,行政院召集經濟部、內政部及地方建管單位協商,決定研議排除住宅類及部分日常服務場所,保留商業、工業、辦公及公共建築等類型繼續適用。
內政部表示,現行版本仍會依原訂時程於8月1日上路,但若行政院完成修正程序,後續將發布新版標準。依《行政程序法》,修正草案仍須經公告及意見徵詢程序,最快約一個月後正式生效。
再生能源及環保團體則批評,此項政策歷經多年跨部會討論及八場協商,住宅建物更是都市分散式光電最重要的發展場域。若排除住宅類,不僅將使全國屋頂光電新增裝置容量及減碳效益減少超過六成,也將降低分散式能源對提升電網韌性、防災能力及家戶自主供電的功能。團體呼籲政府應持續透過溝通與配套措施解決產業疑慮,而非在政策上路前大幅縮減適用範圍,以免影響台灣能源轉型與淨零目標推動。
一、TRENA散步陪你聊 -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專員 林冠伶
在進入今天的議題之前,可以先從林冠伶專員投入公共議題工作的歷程談起。從加入地球公民基金會、成為議題專員,到一路參與環境與能源議題的倡議工作,這段職涯選擇背後有著她的契機與思考,也累積了許多實務上的觀察與心得。這些經驗不僅反映公共議題工作的挑戰,也能為即將踏入職場的年輕人,提供不同於傳統職涯選擇的參考。
加入地球公民基金:從環境與性別議題走進能源現場
林專員表示,在研究所就讀期間,因老師帶領參訪地球公民基金會,讓她第一次有機會深入接觸環境議題,也在那個時候與基金會執行長王敏玲交流,討論環境議題與性別之間可能存在的交集,這段經驗,也成為她日後投入環境工作的起點。畢業後,她離開前一份工作,便主動投遞履歷,進入地球公民基金會,從此開始投入環境倡議工作。回頭看這段工作歷程,她坦言,自己其實不太確定能夠給大家什麼「具體的心得」,因為目前負責的能源議題,本身就是一個非常龐大、複雜的領域。「每天都被嚇得心驚膽跳,且戰且走,」她笑著形容自己目前的工作狀態。
TRENA觀點:
最近的天氣真的熱得讓人受不了,冷氣幾乎一開就是一整天。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高溫,不只考驗著每個人的身體,也讓整體電力系統面臨更大的壓力。再加上近期日本熊本發生地震,部分地區也面臨供水、供電受影響的困境。這些情況其實都提醒我們:台灣同樣位處地震帶,面對地震、颱風等各種天然災害,如果有一天集中式電網因重大災害而中斷,我們的社區是否具備足夠的韌性可以應對?這也是我們不得不開始思考的重要課題。
要建構能源韌性,「屋頂太陽光電」原本是關鍵的一步。賴清德總統也曾公開宣示要「綠電極大化」。這項《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歷經近4年、8次研商會議,並多次在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中討論,整合跨部會、地方政府與環團等各界意見,卻在正式上路前夕出現髮夾彎。從2025年2月預告草案,到2026年8月正式上路,政府已有526天、近18個月的時間準備配套,最終卻因部分建商提出的疑慮大幅限縮政策適用範圍,將住宅與商用建築排除在外。住宅、商用建築一旦被排除,等於砍掉近六成的屋頂光電潛力,也讓原本攸關能源韌性的政策,硬生生變成向少數利益妥協的「半套政策」。
政策最後關頭急轉彎,政策決策引發質疑
林專員表示,政府最後關頭的急轉彎,確實讓許多人難以理解,更令人質疑的是整個法規修正程序。她直言,從原本預定8月1日上路,卻直到7月31日才完成修法,8月3日才公告,整個過程「荒腔走板」。她指出,一般法規修正應有60天的預告期,讓公民社會有充分時間表達意見、參與討論,而不是只有「進得去公務窄門」的人,才有機會提出質疑或發表意見。因此,她也質疑,政府是否在最後關頭受到部分建築業者的壓力,因而選擇退縮、退讓。
建商疑慮看似繁多,法規其實已有配套
林專員指出,前面提到建築業者究竟在擔心什麼?目前公開提出的疑慮包括成本、後續維運、結構安全、漏水、未來設備管理、受光條件,以及饋線容量等。這些問題乍看之下很多、很複雜,如果沒有逐項檢視,很容易讓人產生「現行法規是不是根本無法回應這些問題」的印象。但她表示,實際盤點後會發現,這些疑慮其實在法規中已有相應的處理機制。例如,饋線容量方面,第三條規定,若輸配電業認定有必要,可以減少設置容量;如果有受光條件不足的情況,第四條也設有免設標準;至於建築物若因構造特殊、顯然不適合設置,第五條同樣提供免設的機制。林專員強調,這個制度本來就不是不問建築條件,硬是要求每一棟建築都要裝設。
另一個常見疑慮是成本,光電成本真的會大幅推升房價嗎?林專員表示,如果實際精算,就會發現光電設備占建築成本的比例其實相當有限。以一棟20層、每層約300坪的建築為例,若需設置50kW的太陽光電設備,以每kW約6萬元計算,總成本約300萬元,僅占整體建築造價的0.23%~0.26%,甚至不到0.5%。即使是樓層較低、例如僅有6層的建築,光電設備成本占比約為1.08%~1.23%。因此,她認為,近期媒體所稱「光電政策上路將大幅推升房價」的說法,與實際成本占比並不相符。她直言,這是被建商放大,恐嚇消費者的說法。
維運也是建築業者常提出的爭點之一。但林專員指出,目前其實已經有兩種相當成熟的運作模式:一種是由光電系統商持有設備,負責日常監控、巡檢與維修;另一種則是由社區持有設備,再委託專業廠商進行維護。她舉例,高雄的遠見青山與台北的信義新城,都已有實際的運作經驗。林專員強調,高雄的綠建築自治條例已實施14年,台北的綠建築自治條例也已推行6年,相關設備的所有權、維護責任與安全管理,並不是一個「前所未有、極度困難」的新問題。從既有案例來看,相關制度與運作模式早已有經驗可循,安全方面也都有相應的規範。
TRENA觀點:
關於成本的部分,正如信義新城陳主委分享,社區過去在推動屋頂光電時,也曾面臨住戶對屋頂漏水等問題的疑慮。經過實際經驗與持續調整,社區逐步發展出「防漏水型屋頂光電」的規劃模式,將防水、結構安全與光電設置納入整體設計。如此一來,透過適當的規劃,屋頂光電可從單純的設置成本,轉化為社區長期收益的來源,也因此成為台北市屋頂光電具代表性的社區案例。
換個角度看光電:不是增加支出,而是創造收益
林專員回應,若回到實際成本來看,光電設備增加的支出其實相當有限,並不足以支撐「將大幅推升房價」的說法。過度放大成本疑慮,反而可能造成民眾誤解,忽略屋頂光電所能帶來的實質效益。對住宅大樓而言,光電設施不是增加一筆支出,而是能成為大樓新的收入來源。大樓日常維護需要負擔許多必要開銷,包括公共區域的電費等,而這些支出往往相當可觀。相較於電梯等設施,光電設施是大樓少數不僅能提供能源功能,還能為大樓創造收入的設施。
光電不該成為既有問題的代罪羔羊,也別讓政策溝通停在檯面下
林專員表示,對物業管理業者而言,屋頂光電確實可能增加管理上的複雜度與工作負擔,但這些問題其實都有既有制度與實務經驗可以遵循。她也從官員口中聽到業者另一項擔心,竟是所謂的「點交蟑螂」——擔心因為屋頂光電系統較為複雜,導致建築無法順利完成點交。林專員認為,這其實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如果「點交蟑螂」本來就是建築業既有的管理問題,就應該針對點交制度本身對症下藥,而不應將這個既有問題嫁接到屋頂光電上,進而成為反對光電政策的理由。
她也認為,政府應建立公開、透明的政策溝通平台,讓建築業者、物業管理業者、環團、地方政府等不同利害關係人,都能在同一個平台上提出實際疑慮、充分交換意見,並針對問題逐項討論、尋求解方。政策應透過公開討論與理性對話形成,而不是讓少數聲音透過檯面下的施壓,左右攸關整體能源轉型的政策方向。
TRENA觀點:
最近漢光演習如火如荼,也再次凸顯國家韌性與戰略安全的重要性。屋頂光電不只是因應氣候變遷的解方,更是台灣面對地震、颱風等重大災害時,維持基本生活與關鍵設施運作的重要戰略資源。回到剛才提到的日本熊本地震,當時許多家庭面臨長時間停水、停電的困境;相較之下,部分裝設屋頂型太陽光電搭配自備蓄電池的住宅與避難場所,則在災害期間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藏電於民、藏電於社區」不只是能源轉型的概念,更是一種分散式的韌性布局。
「藏電於民」與「都市用電、都市發」
林專員表示,提到漢光演習,大家對國防與戰略安全的需求都有很直接的感受。而這項政策其實也具有過去較少被注意到的建築能源韌性功能。她指出,《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第六條規定,依法應設置太陽光電的建築物,在與大電網斷聯時,屋頂光電所產生的電力應具備供建築物獨立使用的能力。林專員強調,「這是台灣過去比較少見、甚至可以說前所未有的建築能源韌性規範。」因此,當地震、颱風或其他重大災害造成電網中斷時,住在大樓裡的人仍可透過屋頂光電,維持公共照明、手機通訊、避難場所及基本維生設備所需的電力。
對於台北市而言,林專員也強調「都市用電、都市發」的重要性。過去的電力系統高度集中,電力從大型發電設施產出後,經過長距離輸電送至變電站,再逐步降壓、配送到家戶,過程中高度依賴跨區域的輸配電系統。她認為,屋頂光電最大的價值,就是善用城市中既有的建築空間,在用電的地方就地發電,降低長距離輸配電的需求與負擔。這不只是能源轉型的方向,也是提升城市能源韌性的重要策略。
TRENA觀點:
建商其實可能忽略了這項政策背後更重要的價值。法規已預先規劃,依法應設置光電的建築物,在與大電網斷聯的情況下,屋頂光電所產生的電力仍應具備供建築物獨立使用的能力。換句話說,屋頂光電不只是平時的發電設備,更是在災害或電網中斷時,維持建築物基本用電的重要備援電力。從這個角度來看,建商可能還沒意識到,自己其實錯失一個多麼珍貴的「能源寶藏」。
屋頂光電不只是發電,更是台灣的能源戰略
林專員認為,屋頂光電對台灣具有重要的能源戰略意義。台灣能源高度仰賴進口,而都市又是最大的用電場域,過去卻長期仰賴人口相對稀少地區的發電設施,再透過長距離輸配電供應都市用電。如今,這項政策其實是讓都市第一次開始承擔自己的發電責任,也就是「都市用電、都市發」。因此,屋頂光電不能只用「一年發多少度電」來衡量價值;它同時具有發電、降溫、減少土地開發、提升能源自主,以及強化災害韌性等多重價值。
尤其當全球面臨日益嚴峻的氣候風險,以及區域地緣政治的風險,屋頂光電的角色也正在改變。林專員認為,未來家家戶戶都應該具備基本的能源與防災能力,讓電、陽光、空氣和水一樣,都是現代生活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礎元素。她認為,屋頂光電不再只是來自「遠得看不見的發電廠」,而是掌握在手裡的能源。放眼國際,屋頂光電也早已不只是淨零轉型的工具,部分國家甚至已將光電義務設置納入建築相關法規。因此,回頭看台灣這次政策最後關頭的大幅限縮,她認為確實相當可惜。
TRENA觀點:
這次法規其實已經針對建築能源韌性做了相當細緻的制度設計。然而,近期舉辦的「城鎮韌性演習」中,首次加入「行動網路降速」演練,主要模擬戰時或重大災害導致通訊頻寬嚴重不足的極端情境,進行30分鐘的降速演習。未來希望可以進一步思考,是否能有像漢光演習一樣的電網中斷演習。屆時可以檢視:當大電網真的中斷時,一座城市能不能自己發電、自己使用?一棟建築還能保有多少基本電力?在這樣的情境下,屋頂太陽光電的重要性就會更加凸顯。
拒絕「半套光電」:民間團體提出具體解方
這絕對不應演變成非黑即白的雙輸局面。面對建商的疑慮,以及政策推動過程中所出現的調整與退讓,林專員表示,10多個民間團體已共同向行政院提出具體的解方與訴求,盼望促成更多理性對話,讓政策回到完整配套、公開溝通與多方協作的軌道上。
1. 拒絕「半套光電」:民間團體要求政策回到完整版本
面對住宅與辦公建築適用範圍遭限縮,民間團體已向行政院提出具體解方與訴求。這次爭議是政府是否能以公開、透明且完整的程序,讓社會共同決定台灣未來的能源與建築政策。
2. 決策過程應該公開透明如果政策是在最後關頭出現重大調整,政府就應清楚說明:哪些疑慮促成政策改變?誰提出了什麼意見?政府又如何評估?民間團體認為,攸關全民能源安全與城市韌性的重大政策,不應只在少數人之間溝通,而應讓社會看得見決策過程。
3. 重新盤點A─H類建築的屋頂光電潛力 既然都市本身就是最大的用電場域,就更應重新盤點住宅、辦公、商業等各類建築的屋頂潛力,評估哪些可以設、能設多少,以及如何搭配儲能與防災功能。不能因為部分建築存在疑慮,就直接放棄整體都市屋頂光電的潛力。
4. 配套應該更完備高雄綠建築自治條例已推動14年、台北也有6年的實務經驗,內政部應該把這些既有經驗系統性整理,建立公開案例與操作指引,讓建築業者、物業管理業者與民眾都有可參考的成功範例模式。
林專員認為,真正需要的是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政策對話平台,讓建築業者、物業管理業者、地方政府、環團及公民團體都能坐在同一張桌子上充分討論。與其讓疑慮在檯面下持續發酵,不如透過公開對話,逐一釐清哪些問題已有解方、哪些仍需要補強,並共同尋找可行的解決方案。她也強調,中央政府應將過去已累積的相關經驗與成功案例進行系統性盤點與整理,透過實際案例「眼見為憑」,讓各界看見屋頂光電如何兼顧建築安全、防水、能源韌性與經濟效益。
從社區開始:每個人都能成為能源自主的推動者
如果聽眾朋友或社區住戶也關心這項議題,林專員認為,其實每個人都可以從自己的生活場域開始行動。除了持續關注民間團體的倡議、向民意代表表達訴求,也可以從了解自家社區屋頂的光電潛力開始,進一步在社區內討論屋頂光電與分散式能源的可能性,一起推動地方能源自主。
「中央卡關,地方也可以先做。」即使中央政策目前有所卡關,地方仍然有可以努力的空間。社區住戶可以主動了解地方政府的相關政策與資源,推動社區討論屋頂光電,從自己的生活環境開始累積能源自主的可能。她也提醒,年底選舉將至,民眾可以把自己對屋頂太陽光電的重視,直接告訴地方與中央的候選人,讓候選人知道:能源韌性與地方能源自主,是選民真正關心的議題。
林專員認為,從社區、地方政府到中央,能源轉型需要不同層級一起推動。尤其這項攸關建築能源韌性的政策預計於12月1日上路,更需要社會持續關注、參與與監督,確保政策不要因為一時的爭議而倒退。能源自主也可以從每一棟大樓、每一個社區開始。當越來越多民眾願意關心、提出要求並參與討論,地方能源自主才有機會真正從政策走進日常生活。
結語與結論
能源轉型與防災韌性,不只是政策議題,更是每一位公民日常生活的重要保障。我們絕不能向少數利益妥協,更不能讓屋頂光電白白失去近六成的發展潛力。我們呼籲政府守住政策承諾,把相關配套補齊,讓屋頂光電真正發揮提升能源自主與防災韌性的作用,為台灣邁向淨零轉型,也為下一代的永續未來奠定更穩固的基礎。非常感謝地球公民基金會的林冠伶專員,今天來到節目中,和我們分享第一線的觀察與觀點
二、一週綠能新聞
(一) 國內新聞
1. 能管法擬鬆綁用電大戶條款 環團批政策翻盤向產業界放水
行政院推動《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上週三(5)日初審過關,不過環團不滿政策大翻盤,其中第10條之4的用電大戶條款做出2大鬆綁,上午來到立法院外抗議,批評是「假修法、真放水」。
「假修法,真放水!能管法退回重審!」多個環保團體代表集結立法院外,並準備水桶,批評上週三初審通過的《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本在放水,其中第10條之4做出2大鬆綁,新制只適用新設及增設用電大戶,既有不受影響;另外用電大戶應設置自備發電設備「及」儲能設備改成「或」,變2選1。
經濟部能源署長吳志偉指出,「大部分的意見認為說,既設的場址在有限的空間之內,很難再繼續增設相關的設備,跟我們現在收集到的意見滿符合的,那我們基本上是支持這個修正方向。」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負責人張皪心認為,「委員提出的修正動議直接把工總的訴求複製貼上,這過程只花了短短3分鐘就快速通過,很明顯的這些溝通對象只有產業界。」環團批評,若照原版本契約容量5MW以上的用電大戶,不管既有新設都納管,可涵蓋4成用電,達成修法初衷,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推動深度節能以提升能源效率等目的,如今翻盤,甚至未規範自備電力要優先使用再生能源,令人失望。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表示,「推動國家電網韌性的時候呢,可是我們卻留下一個非常大的高碳能源的破口,這樣致使得我們國家的這個能源轉型的政策,其實是自相矛盾的。」
目前契約容量5MW以上用電大戶排除醫院、學校、公共運輸等剩約400多家,主要是半導體、資料中心、石化、鋼鐵等產業,初審條文只針對新設與增設用電大戶,朝野立委有共識,受影響產業減少。經濟部強調立委審議法案時考量實務面有所調整,尊重審議結果,後續將邀集利害關係人就子法來研商。
TRENA觀點:
《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上週三(5日)初審通過,其中第10條之4的「用電大戶條款」出現兩大鬆綁:一、新制僅適用新設及增設的用電大戶,既有場址不受影響;二、自備發電設備與儲能設備由原先「及」改為「或」,改採二選一。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多數意見認為既有場址空間有限,難以再增設設備,因此支持修正方向。
能管法擬鬆綁用電大戶條款,政策大翻轉。修法不僅未規範自備電力應優先使用再生能源,也未能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推動深度節能及提升能源效率。用電大戶若不使用綠電,未來仍會透過碳費或碳稅機制承擔相應的碳成本,落實減碳責任。然而,用電大戶應逐步提升綠電使用比例,帶動產業能源轉型,讓產業發展與國家減碳目標同步前進,而不是在政策鬆綁後,反而成為高碳能源持續擴張的缺口。
政府一方面推動國家電網韌性,另一方面卻留下高碳能源的重大缺口,恐使台灣能源轉型政策陷入自相矛盾。因此,修法應退回重審,並以再生能源發展作為法規基準。此次修法涉及能源轉型、能源韌性以及產業發展等多重議題,決策過程不應只聽取產業界意見,更應建立行政、立法與民間團體共同參與的討論平台,充分凝聚共識後再做成決策。
2. 澳洲擴大屋頂光電補助 企業太陽能安裝成本可望降兩成 2026-8-5 Reuters
澳洲政府宣布擴大屋頂太陽能補助政策,首度將大型商業、工業及農業建築納入補助範圍,預計可使企業安裝屋頂光電的前期成本降低約20%。政府希望透過活化大量尚未利用的商業屋頂,加速再生能源部署,同時協助企業降低電費支出。
▶澳洲將屋頂光電補助對象從住宅擴大至企業、工廠及農場。
▶補助適用系統容量上限由100kW提高至1MW,提升10倍,可涵蓋大型商業屋頂。
▶新政策預估可讓企業安裝成本降低約20%,減少初期投資門檻。
▶政府同步要求能源市場監管機構簡化大型屋頂光電的併網審查,加快建置速度。
澳洲已是全球屋頂太陽能普及率最高的國家之一,目前約三分之一住宅安裝太陽能,屋頂光電已提供全國約10%的電力。不過,相較於住宅市場快速成長,大型商業及工業建築仍有大量屋頂空間尚未開發,因此政府將這塊市場視為下一階段再生能源成長重點。
氣候暨能源部長Chris Bowen表示,許多工廠、物流中心、倉庫及農業設施擁有大片屋頂,非常適合設置太陽能。透過擴大補助,不僅能降低企業能源成本,也能增加本地綠電供給,提升電網韌性。
新方案將現行的小型再生能源補助機制(Small-scale Renewable Energy Scheme)擴大適用至1MW系統,使更多企業可獲得政府補助。政府估計,符合資格的企業可立即降低安裝成本,後續則透過自發自用進一步節省長期電費。此外,澳洲政府也希望能源市場委員會加快大型屋頂光電的併網審查流程,減少行政程序,避免建案因等待接電而延誤投資。
近年澳洲積極推動住宅太陽能、家用儲能及社區能源政策,此次則將重點轉向商業屋頂,希望補足企業市場成長較慢的缺口。政府認為,充分利用既有建築屋頂,不需新增土地即可增加再生能源供給,是兼顧成本、效率與土地利用的重要策略,也有助於支撐未來持續成長的用電需求。
TRENA觀點:
澳洲近期擴大屋頂光電補助,首度將大型商業、工業及農業建築納入,並將補助系統容量上限由100kW提高至1MW,預估可降低企業約20%前期建置成本;同時簡化大型屋頂光電併網審查,加速建置。澳洲已是全球屋頂光電普及率最高的國家之一,下一階段更將大型商業、工業建築視為再生能源發展重點。澳洲從「鼓勵住宅」進一步走向「開發大型屋頂」,並以補助、併網及行政簡化降低建置門檻,相關政策思維值得台灣借鏡。
3. 發電之外,離岸風電還帶來什麼?沃旭:每發一度綠電創造約6元社會價值
2026-7-31|環境資訊中心
離岸風電的價值不僅在於發電。沃旭能源發布《超越百萬瓩的價值(Value beyond Megawatts)》報告,首度量化旗下大彰化離岸風場對減碳、生物多樣性、產業鏈及地方社區所帶來的社會效益。報告指出,大彰化離岸風場每發出1度綠電,可創造約6元社會價值,約為台灣平均電價的兩倍,凸顯離岸風電除供電外,也能創造更廣泛的經濟與環境效益。
▶沃旭發布台灣首份大型離岸風電社會價值評估報告,量化風場對環境、社會及產業的整體效益。
▶報告估算,大彰化離岸風場每發1度綠電可創造約6元社會價值,高於目前平均電價約3.78元。
▶每年可減少約550萬噸二氧化碳排放,創造約494億元減碳效益;開發及建設過程則產生約21億元環境成本。
▶風場也透過供應鏈在地化、社區合作、生態復育及人才培育等措施,持續創造地方經濟與社會價值。
沃旭能源表示,過去評估離岸風電多聚焦於裝置容量、發電量或投資金額,但實際上風場對減碳、地方發展、生態保育及供應鏈建立等面向,也產生許多無法直接反映在財務報表上的價值。因此首次針對旗下大彰化東南、西南及西北離岸風場,自2018年開發至今累積的整體效益進行量化分析。
報告採用國際影響價值基金會(Valuing Impact)提出的eQALY(Equivalent Quality-Adjusted Life Year)方法,以「人類福祉」為核心,將環境、社會及經濟效益換算成可比較的貨幣價值。結果顯示,大彰化風場每發出1度綠電,可創造約6元新台幣的社會價值,不僅包含售電收益,也涵蓋減碳、生態及地方發展等綜合效益。
在環境效益方面,大彰化風場每年可減少約550萬噸二氧化碳排放,換算約創造494億元減碳價值;另一方面,風場開發、建設及原物料生產仍帶來約21億元環境成本。社會層面則包括推動本土供應鏈發展,每年創造約3.52億元社會價值,並透過支持獨居長者照護、文化活動、屋頂光電補助等社區合作計畫,持續累積地方共榮效益。
在生態方面,沃旭投入黑面琵鷺棲地復育、珊瑚育生研究及水下基礎魚礁效應等工作,每年創造約150萬元生態價值;同時也坦承,施工噪音及海鳥碰撞等仍可能帶來部分生態衝擊,因此將相關負面影響一併納入評估模型,反映整體影響。
針對政府日前公布2039年離岸風電裝置容量上看27.9GW的中長程規劃,沃旭能源認為,有助於提升市場信心,讓產業鏈及投資人更能掌握未來發展方向。不過業界也指出,真正的關鍵仍在於風場能否順利完工並如期併網,政府應持續完善行政協調、金融支持及供應鏈配套,讓離岸風電除了增加綠電供給,也能持續創造產業競爭力、地方共榮與能源安全等長期價值。
TRENA觀點:
離岸風電的價值不僅在於發電,更涵蓋減碳、生物多樣性、產業鏈及地方共榮。沃旭能源《超越百萬瓩的價值》報告以eQALY方法量化大彰化離岸風場效益,估算每發1度綠電可創造約6元社會價值,凸顯離岸風電除供電外,亦能帶來廣泛的環境、經濟與社會效益。
這項研究值得注意的地方,在於它不再只用「每度電多少錢」來衡量離岸風電,而是進一步把減碳、生物多樣性、產業鏈發展及地方社區等外部效益納入計算,將原本難以量化的社會與環境效益轉化為可比較的價值。也就是說,未來再生能源的價值不能只用「一度電多少錢」來衡量,而應進一步回答「這一度綠電為台灣創造了多少價值」。
這類將環境、社會與經濟效益納入整體評估的做法,值得台灣借鏡,未來甚至可逐步建立成為衡量再生能源綜合價值的政策標準,類似「Golden Standard」的概念。未來台灣在評估再生能源政策及大型能源建設時,也可思考導入類似的價值衡量架構,讓政策不只比較「發電成本」,也能完整呈現減碳、產業發展、能源安全及地方共榮等效益,未來台灣可以把這種多元價值評估建立成再生能源政策的標竿。
(二) 國外新聞
1. AI吃掉減碳進度 Google坦言2025年用電大增37%
2026-7-31|環境資訊中心(轉載CSRone)
Google最新發布的《2026年環境報告》首度坦言,AI基礎設施擴張速度已超越全球電網脫碳速度,導致企業減碳工作面臨新的挑戰。報告顯示,受AI模型訓練、資料中心擴建及雲端運算需求帶動,Google 2025年全球用電量年增37%,創下歷來最大增幅,也反映AI正重新定義企業能源管理與永續策略。
▶Google 2025年全球用電量較前一年增加37%,創下歷史最大單年增幅,主要來自AI資料中心與模型運算需求。
▶雖然營運排放(Scope 1、2)下降2%,但供應鏈排放(Scope 3)卻增加25%,顯示AI基礎建設帶來新的減碳挑戰。
▶Google 2025年簽署超過12GW潔淨能源協議,並持續布局核能、地熱、長時間儲能及碳捕捉等全天候低碳能源。
▶隨著AI帶動全球電力需求快速成長,企業減碳重點正從提升能源效率,轉向建立低碳且具韌性的能源供應系統。
Google於最新年度《環境報告》中指出,AI模型訓練、推論及資料中心快速擴建,使公司2025年全球用電量較前一年增加37%,創下歷來最大單年成長幅度。Google坦言,AI基礎設施建設速度已快於全球電網脫碳進程,即使企業持續投入潔淨能源,也難以完全抵銷新增用電所帶來的碳排放壓力。
報告顯示,Google透過提升能源效率及大量採購再生能源,使營運排放(Scope 1、2)仍較前一年下降2%;然而,反映供應鏈活動的Scope 3排放卻增加25%,主要原因是AI資料中心所需半導體與設備供應商集中於台灣、日本、越南及印度等電網碳排較高地區,顯示AI快速發展正將部分碳排壓力轉移至供應鏈。
面對持續攀升的用電需求,Google已將能源策略由單純採購綠電,進一步擴展至打造全天候潔淨能源系統。2025年公司簽署超過12GW潔淨能源採購協議,累積合作容量接近35GW,涵蓋風力、太陽能、水力、核能及地熱等多元能源,同時持續投資小型模組化核能(SMR)、增強型地熱、長時間儲能、碳捕捉天然氣發電及核融合等技術,希望兼顧AI發展與穩定低碳供電。
Google也同步提升AI本身的能源效率。報告指出,Gemini模型經過硬體、軟體及模型架構優化後,2024年至2025年間每次文字提示平均耗電量降低33倍,每次推論碳排放下降44倍。儘管如此,整體AI需求仍持續成長,使企業能源管理重點逐漸從提高效率,轉向建立更具韌性的低碳能源供應系統。
報告也點出台灣的重要角色。作為全球半導體與AI供應鏈重鎮,台灣未來將持續面臨AI帶動的綠電需求成長。Google除持續在台布局太陽光電、離岸風電及地熱能源外,也要求主要供應商於2029年前達成100%潔淨電力,並透過Clean Energy Addendum(CEA)及Catalyze計畫協助供應鏈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反映AI時代下,企業永續治理已從自身營運延伸至整體供應鏈與能源系統。
TRENA觀點:
AI需求快速成長,即使企業持續提升能源效率,整體用電量仍可能大幅增加。Google報告顯示,2025年整體用電量增加37%;它同時也同步提升AI本身的能源效率,Gemini模型透過硬體、軟體及模型架構優化後,2024年至2025年間,每次文字提示的平均耗電量降低約33倍,每次推論的碳排放則下降約44倍。
報告也凸顯台灣的重要角色,作為全球半導體與AI供應鏈重鎮,台灣未來將持續面臨AI快速發展所帶動的綠電需求。即使AI技術持續提升能源效率,整體用電需求仍可能同步攀升,顯示企業能源策略已不能只著眼於「提升效率」,更應進一步建立穩定、充足且具韌性的低碳能源體系。
2. 循環經濟成能源轉型關鍵 IRENA:完善回收制度才能實現真正淨零 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循環經濟是能源轉型的重要支柱,可降低資源消耗、減少廢棄物,並提升供應鏈韌性。
▶全球太陽能快速部署下,2050年光電板廢棄量預估將突破2億噸,回收制度需求日益迫切。
▶IRENA呼籲建立生產者責任、回收標準及循環政策,讓再生能源設備形成完整資源循環。
隨著全球再生能源快速成長,太陽能板、風機葉片與電池等設備未來將陸續進入退役期。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指出,若能源轉型只重視新增裝置容量,而忽略設備回收與資源再利用,將難以真正實現永續發展。因此,各國應同步建立循環經濟制度,讓再生能源從製造、使用到退役都能形成完整資源循環。
IRENA表示,循環經濟是能源轉型的重要支柱,不僅能提升資源使用效率、降低原物料需求,也能減少廢棄物、降低環境衝擊,同時創造新的產業與就業機會。報告指出,在1.5°C淨零情境下,全球光電板廢棄量將由2021年的約20萬噸,增加至2030年的400萬噸、2040年的5,000萬噸,2050年更將突破2億噸,其中G20國家將是主要來源。
IRENA認為,這些退役設備並非廢棄物,而是重要的二次資源。透過維修(Restore)、再利用(Reuse)及回收(Recycle),可重新取得玻璃、鋁、矽、銀等關鍵原物料。估計至2050年,可回收超過1,770萬噸材料,創造約88億美元經濟價值,同時降低新材料開採需求。
為因應未來大量退役設備,IRENA建議各國提前建立完整制度,包括推動生產者延伸責任(EPR)、制定回收與產品設計標準、建立設備追蹤與資料管理系統、提供回收產業投資誘因、投入回收技術研發,以及透過公私協力與教育推廣,加速循環經濟發展。
IRENA強調,未來能源轉型的重點不再只是新增多少風電、光電,而是建立完整的循環經濟體系,讓再生能源設備從設計、生產、使用到退役皆能回收再利用,兼顧能源安全、資源效率與淨零目標。
TRENA觀點:
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指出,隨著全球風電、光電及儲能設備快速擴張,未來大量太陽能板、風機葉片及電池將陸續進入退役期,若只重視新增裝置容量,而忽略設備回收與資源再利用,將難以真正實現永續能源轉型。IRENA表示,循環經濟是能源轉型的重要支柱,不僅能提升資源使用效率、降低原物料需求,也能減少廢棄物、降低環境衝擊,同時創造新的產業與就業機會。
為因應未來大量退役設備,IRENA建議,各國應及早建立完整制度,包括推動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定回收與產品設計標準、建立設備追蹤與資料管理系統、提供回收產業投資誘因、投入回收技術研發,以及透過公私協力與教育推廣,加速循環經濟發展。將退役設備視為可再利用的二次資源,降低原物料需求與環境衝擊,建立完整的循環經濟體系,將是下一階段再生能源政策不可或缺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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