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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花2兆」是怎麼算出來的?都被外商賺走了嗎?

已更新:2021年1月12日

全完轉載自 關鍵評論網


重點整理:

一、政府每年花450億推動離岸風電(20年總共9千億)將換來:

1.2兆產值留在台灣,再附加一個離岸風電產業鏈2萬個就業機會每年減碳排1,192 萬噸

二、政府花9千億,可以為台灣增加至少1.2兆的產值,還不包含未來離岸風電產業鏈可以去其他國家賺錢。


關於「離岸風電很貴」這件事,簡單來說可以拆解成三個問題:

1.推動離岸風電到底要多花人民多少錢?

2.這個錢由誰來負擔?

3.這些錢到底被誰賺走了?

下列來一題一題分析。


問題一:2兆這筆帳,是怎麼算出來的?

過去常常看到有人質疑,風力發電要花2兆,而且由全民負擔,數字可以很嚇人,聽到這個天文數字,再看看自己的銀行結餘,只有無止境的絕望感。但這2兆到底怎麼算出來的?錢到底會被誰賺走?政府是不是又在浪費我的納稅錢?


2兆,是風電業者20年的總收入

到2025年時,台灣總共會建置5.7GW的離岸風電(GW指的是裝置容量的單位,可以簡單的理解為當風況最好時,他可以發多少電的能力),這5.7GW每年可以發215億度。215億度大概是多少呢? 全世界第二大的燃煤發電廠「台中火力發電廠」的年發電量大概是425億度電。


這些風機發出來的這215億度電,將會賣給台電,那台電到底要花多少錢買呢?

事實上ㄝ2025這5.7GW,大致上可以分成三個部分

示範風場:共238MW,每年可發8.9億度電,這部分每度電我們用5.8塊計算。遴選風場:佔3.8GW,每年發144.2億度,這些風場發出來的電,台電平均每度電要用5.5塊買。競價的風場,佔1.7GW,每年發62.4億度。這部分台電每度電只要花2.2-2.5塊買。

至於競價的風場跟遴選風場為什麼價格會有差異,這個M觀點影片講得很清楚(可以直接拉到7分55秒開始),在這邊就不討論了。


所以每年台電向這些風電業者收購的電價大概是:

8.9(億度)x5.8(元)+144.2(億度)X5.5(元)+62.4(億度)x2.5(元)

=51.62+793.1+156

=1000.72億元/年


一次簽約20年是國際趨勢,對台電來說是分期付款

由於再生能源是初期成本很高的發電方式,不像火力發電,是後續購買燃料的成本比較高,所以目前世界各國在推動再生能源時,主流的做法都是用FIT的躉售制度(也就是保證收購制度),依照當時的風機造價,去訂一個價格,並保證未來20年風場發出來的電都可以賣到這個價格。所以風機是由業者建造,台電的花費是分成20年慢慢買電。REN 21在2018年的報告中,目前世界上有113個國家、州、省都使用這種躉售制度推動再生能源。

這時候把上面說的1000.72乘上20年,就出現2兆這個天文數字了。什麼東西累加20年,數字就可以變得很嚇人,例如500萬聽起來很多,但22K的人領20年薪水,也有528萬。你會聽到500萬就覺得台灣年輕人過太爽嗎?


問題二:2兆由誰支付?

台電每年花1000.72億買離岸風電發出來的電,20年買總共4300億度電。如同台電花錢蓋火力發電廠、核能發電廠一樣,台電還會把離岸風電發的電賣給民眾。


台電還會把電賣出去

所以如果台電20年不漲電價,繼續讓民眾仍用世界數一數二便宜的電價買電,2018年家戶用電平均每度電2.52元,那台電就可以回收4300億度乘2.52元=10836億。

換句話說,就算台電20年不漲電費,台電要多支出的錢就是:20014.4(台電買入)-10836(台電賣出)=9178.4億


那這9178.4又是由誰負擔呢?其實是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出,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是基於外部成本內部化,向其他非再生能源的發電收取。但這裡先不談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對於民眾而言或許會說:「只要是台電多花錢,就是政府多花錢,只要政府多花錢,就是納稅人多繳錢,就算台電是跟其他火力發電廠收,最後總是會轉嫁到物價上」。


假設20年不漲電費,每人每天也只被分攤到5元

那也沒關係,這筆「不漲電費,但因為要做離岸風電,所以政府要多支出的錢」總共是9178.4億。這9178.4億如果分給全台灣2378萬人,每人總共要為國家這項政策多支出38597元,相當於每人每天5.28元。


如果分給家戶用電,每人每月只多繳32塊

而且其實家戶用電只佔不到全國用電量的20%,所以這多出來的9178.4億如果真實直接的反饋在電費單上的話,還應該要X0.2(戶用電比例)=1835億,這1835億如果用20年分給2378萬人,平均每人每月在電費單上多支出32元。相當於每天1元。


問題三:那些錢,都被誰賺走了?

數字就是那麼奇妙,要嚇你時,就把它累計起來,要安撫你的時候就把他分散掉,其實就像分期付款一樣,而且離岸風電完全符合分期付款的概念,是每年慢慢跟風電業者買。所以離岸風電到底貴不貴的重點,不應該糾結在每天5元或是20年2兆,然後不斷糾結在這個數字是大還是少。重點應該是這個錢到底花的值不值得?它是不是一個值得支持的政策?


花9千億,創造1.2兆產值,培養出一個離岸風電產業鏈

前面已經說到,1000.72億就是平均每年台電向風電業者買電的總價,因為保證收購20年,所以20年來,總共是2兆。這些錢,是誰拿走的呢?

經濟部工業局在2019年表示,2025年台灣離岸風電在製造業累計產值預估將達6363億元,而未來20年的運維產值預估累計達6208億元。所以政府其實是只花9千億,就換來1.2兆的產值。


也就是說這2兆,至少有三分之二會留在台灣,而且其中6363億是2025年就已經被台灣本土化廠商賺走。跟其他能源別相比,光是跟其他國家買煤、買天然氣,就佔了電價成本的近6成,這6成完全就是被其他國家賺走的(燃料成本可以在台電的網站上看到)所以我們可以發現,發展離岸風電不僅可以提升能源自主率,減少燃料成本,培植完成後的產業鏈還可以去別的國家賺錢

那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否完全就被國外開發商賺走呢?國外開發商為了在台灣,或者說在亞洲推動離岸風電,許多都已經在台灣設據點,預計整個離岸風電可以創造2萬個就業機會(其實這也是保守估計,可以參考芋傳媒的綠能補給專欄)。這不但帶來更多的地方發展,也讓台灣成為亞太離岸風電的發展重鎮。對地方政府來說,還有印花稅跟電協金的收入。而且台灣的銀行也有參與這些風場的開發跟投資,所以這些開發費用也不是全部都給國外廠商賺走。


結語:

2兆聽起來很可怕,但我們應該要正確的認識這2兆到底是怎麼來的。

台灣對進口能源的依賴高達97%,在IMF的報告中,每年台灣對化石燃料的補貼高達1兆200億(這部分可以參考350.org的網站)。過去的傳統發電方式,會花六成的成本購買國外的化石燃料,扶植別人的產業,但離岸風電則會把六成的錢留在台灣,扶植自己的產業。政府每年花450億扶植離岸風電,不但提升電力自主,增加就業機會,建立新的產業鏈,同時可以減緩空汙問題。而且政府花9千億換到1.2兆,是非常划算的。

綠能不只是一個價值選擇,它無論在經濟、社會、環境層面上,都可以帶來很實際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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